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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巫溪县凤凰水城110KV电力迁改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巫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巫溪发改发〔2024〕122号文(项目代码:2312-*-04-0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巫溪县金灿 (略)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巫溪县金灿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巫溪县凤凰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拟迁改110KV电力线路共9km,包括:搬迁110kv巫马南线#1-#10段线路3.65km,110kv巫马北线#1-#10段线路3.75km、110kv奉泉线#76-#80段线路1.6km。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22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采购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工程施工、试运行、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测试验收、质保期内保修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设计:完成本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并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阶段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等工作。
(2)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该项目在达到项目竣工验收与整体移交状态之前所涉及的全部施工工作和材料采购工作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施工内容详见审定的施工图设计及审定的工程量清单。
(3)采购:110kV输电塔材、输电线材、接地线材、配电装置、继电保护、电缆及接地、远动及计费系统等设备材料。
(4)EPC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办理EPC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使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36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30日历天;
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1)、(2)项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变电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须满足)
(2)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施工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须满足)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条要求;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不得超过2家,施工为1家单位,设计为1家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必须以施工单
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
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招标人: | 巫溪县金灿 (略) | 代理机构: | 重庆向远全 (略) |
地址: | (略) 巫溪县凤凰镇中河村1组工业园区隆望丝绸厂区1幢 | 地址: | (略) 渝北区红锦大道613号2幢2-4 |
联系人: | 施文祥 | 联系人: | 王敏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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