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鞋弃土场及沙坪23、 (略) 弃土场土石方推铲服务比选文件 *** .docx石鞋弃土场及沙坪23、 (略) 弃土场
土石方推铲服务
竞
争
性
比
选
文
件
项目业主:重庆渝 (略) 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
1. 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石鞋弃土场及沙坪23、 (略) 弃土场土石方推铲服务
1.2 项目地址:石鞋弃土场、沙坪23、 (略) 弃土场
1.3 采购限价:20万元
1.4开工日期:按照业主方通知要求为准
1.5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根据业主方使用推铲服务费累计金额超过19万元,小于20万元时(服务时间不超过2022年12月31日),本次推铲采购服务终止
1.6 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1.7 项目业主:重庆渝 (略) 有限公司
2. 项目要求
2.1机具参数要求详见附件报价表。
2.1.1月(日)租金含机具使用费、人员工资(中标方应为其配备人员购买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利润、税金(增值税专票)、风险费、接电接水费等。
2.2中标方为每台机具配备1名合格驾驶员且每台推土机配备1名现场指挥人员。
2.2.1中标方负责驾驶员、指挥员食宿,租赁期间燃油由业主方提供。
2.2.2挖机应含破碎锤,业主方要求使用破碎锤时,不另计费用。
2.2.3所有机具每月统一按30天计算,含机具保养、维修费,驾驶员费用及机具进出场费用,不含柴油费,柴油由业主方提供。
2.2.4挖机、推土机、压路机必须配备专职驾驶员,所有机械驾驶操作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2.2.5其它费用为中标方组织人员在提供服务期间,按照设计图进行填方测量、施工作业指挥、车辆进场倒渣指挥等费用及安全措施费、并负责突 (略) 理,按每月(30天)包干计价。其它费用包含一名现场负责人费用(机具作业期间不得离场)、技术员(根据现场情况到场)、测量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到场)及测量设备费用。
2.2.6每台推土机报价包含一名现场指挥人员费用(机具作业期间不得离场)。
2.2.7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成本(应包含工作人员工资、食宿及各项保险、节假日加班费、劳保费、合理利润、办公费、税费、物资费用等一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 (略) 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含在报价方总报价中。
2.2.8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 *** 元人民币。在报价方收到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前,由中标方汇至业主方账户,直至中标方按双方约定履行完合同并经业主方验收后,由中标方向业主方申请退还。如合同期间中标方不按竞争性比选文件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则业主方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2.3计费及付款方式
2.3.1中标方提供挖机、推土机、压路机(三种机械均含驾驶员)供业主方项目现场使用,使用机械种类、数量、使用次数及单次使用期限由业主方决定。每台挖机、推土机、压路机每月工作时间为300小时(每日10小时,特殊情况在月工作时间内我司可调整日工作时间),单项机具单次使用期限最低为30天,连续使用超 (略) 分按日费用计算(日费用=月费用÷30天),每30天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进行结算并支付。
2.3.2自中标方机具(一台及一台以上)进场之日起,开始计算每月其它费用(含施工技术服务费、安全费等),按30天为一个月进行计算,每30天支付一次。期间如业主方通知停工(即无机械场内作业)连续时间超过30天但不足60天,扣减一个月其它费用(含施工技术服务费、安全费等),超过60天但不足90天,扣减二个月施工技术服务费,依次类推。
2.3.3业主方安排任务后,因中标方人员不到位或不服从业主方安排造成工期延误的,两小时内按延误时间扣除租金,两个小时以上按延误时间2倍扣除租金;导致业主方不能正常运行时,业主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2.4进出场约定
2.4.1报价方机具报价应包含进出场费。
2.4.2机具进出场时间由业主方决定,进场时间以业主方书面通知(提前一天通知)和机具实际到场签证时间为准,出场时间以业主方书面通知(提前一天通知)规定的时间为准。如未按书面通知时间进场,每延迟一天,扣1000元;未按书面通知时间出场,超出的时间不予计算费用。
2.4.3 自业主书面通知(提前一天通知)和机具实际到场签证时间起,单项机具连续使用未超过一个月(30天)的,如业主要求转移施工场地,则需由业主支付中标方该机具转场费750元;单项机具连续使用超过一个月(30天)的,业主则不再为转移施工场地支付转场费。
2.5机具及操作人员要求
2.5.1进场机具必须和业主方要求的品牌、型号一致,否则不得进场。
2.5.2业主方提供的挖机、推土机、压路机已使用年限不得超过三年(以机具进场日期和机具购买合同或者购买发票日期为准),超过则不得进场。
2.5.3每台挖机、推土机、压路机等机具每月工作时间为300小时,原则上每日工作10小时,业主方在当月工作时间300小时内可合理调整日工作时间;因天气及业主方业务量原因,每台进场挖机、推土机、压路机累计工作时间未达到每月300小时,业主方不扣中标方月费用。确因业主方业务量原因,每台机具每月需使用超过约定工作时间,根据合同费用标准按小时另计费用或增加机具数量。
2.5.4中标方应利用业主方项目现场空闲时间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间内维修保养累计时间每月不超过20小时,如累计时间超过20小时,中标方应调配应急设备,确保工作正常运行,否则,业主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扣除中标方2倍机具日费用,或解除合同。
2.5.5所有机具驾驶员需持有特种机械作业证并拥有土石方作业经验。
2.5.6中标方每提供一台推土机进场,必须同比配备一名现场作业指挥人员(拥有土石方作业经验),场内机具作业期间必须在场,负责指挥机具作业和渣土运输车倾倒,并指挥土石方填筑。
2.6现场管理
中标方派驻的人员和机具的安全均由中标方负责,应听从业主方现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严格按照施工图实施本次堆填推铲工作,要切实履行其机具和配备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并指挥好现场运输车辆的倒渣工作。场内出现安全事故,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安全责任和经济损失。
2.7其他要求
2.7.1中标方必须按照采购商提供的设计图纸,派一名现场负责人(需持有经建委培训合格颁发的安全员证,参与谈判时需提供,中标后提供复印件提供给业主方备案)负责管理现场、机具、驾驶员及指挥人员,场内机具作业期间必须在场。并根据现场实施情况自行进行标高测量,边坡、马道修整等作业,负责现场安全。
2.7.2中标方必须为本次服务配备一名技术员(持上岗证)和测量员(持上岗证),用以指导现场机具及人员按图作业,其现场工作时间可由中标方根据现场情况自行安排,人员证件参与谈判时需提供,中标后提供复印件给业主方备案。
2.7.3其它费用含安全措施费,中标方应为其施工现场作业人员配备安全服装、防护工具,并增加必要的安全作业警示标志、锥筒及警戒线。
2.7.4如中标方未按照业主方要求配备现场指挥、现场负责人(持证)、技术员(持证)、测量员(持证),业主方有权扣除当月其他费用,或解除合同。
2.8业主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2.9中标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逾期业主方有权中标人取消中标资格,并不退还竞标保证金。
3. 竞标要求
3.1参加本次土石方推铲服务竞争比选的报价方必须应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建筑或市政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应具备建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竞标人必须同意本文件及相关 (略) 有条款,如竞标人参加本次竞争比选,则视为其完全同意项目业主 (略) 有条款。
3.3竞标文件
竞标袋装订: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2.竞标函(盖鲜章)3.授权委托书(盖鲜章)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盖鲜章);4.报价清单(盖鲜章);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鲜章);6.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盖鲜章);7.中小微企业申明(如果有)。以上资料正本1本、副本1本装入竞标文件袋中,密封后并加盖公章。在递交竞标文件时,竞标人的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竞标人因参与本项目竞标活 (略) 有费用由竞标人自行承担。
资格性检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业主方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