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您来到重庆招标网【采招网旗下网站】

采招网旗下网站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810-9688

您所在的位置: 采招网> 重庆招标网> 招标公告> 渝北区西永大道观音庙隧道至西园路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工程招标公告

渝北区西永大道观音庙隧道至西园路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3/5 地区: 重庆 - 渝北区

登录后即可查看招标详情内容立即登录>  若您还不是会员立即免费注册吧>
所属地区 重庆 
招标编号 ****** [登陆后查看] 截止日期 ****** [登陆后查看]
招标代理 重庆***公司 [登陆后查看]
招标业主 重庆***公司 [登陆后查看]

公告摘要



项目名称:西永大道观音庙隧道至西园路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工程


比选编号:泓展招字( * 号


  



  

 

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

 




比选人: (略) 西永微电子 (略) (盖单位公章)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泓 (略) 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编制人:田  锦             证书编号:渝建招【 * 号

审核人:李  琴            证书编号:渝建招【 * 号



2018年2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2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76

第六章  图 纸 7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8

第八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79



























 

第一章  比选公告

西永大道观音庙隧道至西园路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工程

(略)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西永大道观音庙隧道至西园路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工程,比选人为 (略) 西永微电子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略) 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 (略) 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西永大道。

2.2项目概况:移动式中央隔离防护栏约920米,路面改造约200平方,本项目建安费约70万元。

2.3 比选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施工、路面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类似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若市外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比选,应按照《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 (略) ,已取得《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 日起,在 (略) 区公 (略) (略) (www.cq *** )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及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比 (略) 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各比选申请人应随时关注《 (略) 区公 (略) (略) (www.cq *** )》上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和补充内容。

4.2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缴纳资料费500元/套,不交费者拒收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5.1 比选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日10:00时, (略) 大厅时间为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日9:00时—10:00时。

5.2 比选地点: (略) 市 (略) 区公 (略) ( (略) 区天梨路199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略) 的媒介

(略) 在“ (略) 区公 (略) (略) (www.cq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西永微电子 (略)     

地    址: (略) 市沙坪 (略) 大道62-1   

联 系 人:程老师                      

电    话: ***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泓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南路333号中渝 (略) 2幢25楼   

联 系 人:易老师         

电话: ***

传真: ***                                                                                                     


                                                                  * 日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注:其他文字表述与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若有不一致时,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比选人 比 选 人: (略) 西永微电子 (略)     

地    址: (略) 市沙坪 (略) 大道62-1   

联 系 人:程老师                      

电    话: ***

1.1.3 比选代理机构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泓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南路333号中渝 (略) 2幢25楼   

联 系 人:易老师         

电话: ***

1.1.4 项目名称 西永大道观音庙隧道至西园路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工程

1.1.5 建设地点 (略) 西永大道

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比选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施工、路面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略) 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4.1 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工程 (略) 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1)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3) (略)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 (略) (略) 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2.信誉要求:

(1) (略) (略) (略) (略) 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其中近2年(2016年至今)(查询对象包括竞选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略) 核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2)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略) 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和《关于 (略) 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略) 备忘录》(发改财金〔 * 号),由比 (略) 承诺近两年来没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负面记录和受罚黑名单(失信人除外)。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和取消中选资格。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类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比选申请人 (略) 保证明料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4.其他要求

(1)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

(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有效的执业证或上岗证、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比选申请人 (略) 保证明料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5、外地施工企业

按照《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 日起,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比选前 (略) 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 (略) 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 (略) 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并在有效期之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提供外地入渝施工企业“企业基本信息”及“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截图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公章。

6、凡列入沙区不良建筑企业名单以沙建发[2016]22号、沙建发[2017]32号为准,即以下企业不得参与比选: (略) 市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略) (略) 有限公司、 (略) 市德感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中选单位不得与沙建发[2016]22号、沙建发[2017]32号文中公布的有不良记录的 (略) (略) 、 (略) (略) 、 (略) 市 (略) 、 (略) (略) 、 (略) (略) 以及熊明勇(身份证号: *** ********2358)、江和五(身份证号: *** ********2453)、熊锋(身份证号: *** XXXXXXXX1219)、黄晓华(身份证号: *** XXXXXXXX3995)、叶伦(身份证号: *** XXXXXXXX 243X)、谭远菊(身份证号: *** XXXXXXXX452X)、陈 (略) (身份证号: *** XXXXXXXX2632)、汪勇(身份证号: *** XXXXXXXX 339X)、李 * 红(身份证号: *** XXXXXXXX 3211)等签订劳务合同。

被沙 (略) (略) 门列入清欠不良记录尚未取消的以及在招投标、 (略) 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正在接受沙 (略) (略) (略) 理而尚未结案的企业(或个人)回避本次投标。

下列企业、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回避本次投标

1、 (略) 及项目经理范小龙

2、重 (略)

3、 (略) 市津粮 (略)

4、 (略) (略)

5、 (略) 市 (略)

6、 (略) 建工 (略) 及项目经理杨凛

7、重 (略) 及项目经理童謦

8、重 (略) 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邓海风

9、 (略) 平安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林济洲

10、 (略) (略)

11、 (略) 七 (略)

12、 (略) 威 (略) (略)

13、 (略) (略)

14、 (略) (略)

15、 (略) 市 (略)

16、 (略)

17、 (略) 市 (略)

特别提醒:

(1)资格 (略) 要求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2)社保要求:?社 (略) 保证明,事 (略) (略) (略) 门在编证明;?社保证明原 (略) 保部门公章( (略) 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电子章均可)。

(3)以上资料原件(除身份证、具有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具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网上截图和承诺书原件以外) (略) 代理公司,若比选申请人不能提供原件查验, (略) 有权将其比选申请 (略) 理。原件备查。

(4)比选申 (略) 满足以上资格条件后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比选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 (略) 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比选人将有权随时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选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中选人中选后或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比选申请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已经签定施工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并取消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 (略) 分予以赔偿(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 不接受

1.9.1 (略) 各比选申请 (略) (略) 踏勘,不得因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等借而向比选人提出变更索赔或工期延长等要求。

1.10.1 比选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2.2.1.1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竞争性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 (略) 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 日10:00时前通过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www.cq *** )向比选人提出质疑。


2.2.1.2 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竞争性比选文件如有澄清与修改,澄清与修改将于2018年 3 月9 日17:30时前在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www.cq *** )上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由各比 (略) 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比 (略) 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

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因 (略) 上发布的比选补遗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比 (略) 负责。

2.2.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日9时00分( (略) 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日10时00分( (略) 时间)

3.1.1 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其他材料 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比选报价 一、比选报价范围:本次比选范 (略) 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图说以及工程量清单。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通知比选人核查,除非比选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如发现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以及工序不完整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通知比选人核查。否则比选人认为应完成该子目完整工序的价款已包括在其对应的工程量清单中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结算时经查实限价已包含相关工序组价的,比选申请人应予完成而得不到任何补偿。

二、施工条件:

1、水费、电费 (略) 缴纳。

2、中选单位应保持施工区域内及周边现有道路的畅通以及对相关设施的保护等,请比选申请人充分考虑, (略) 纳入比选报价中。

3、施工时必须确保车辆、行人安全,设置围栏及相应安全警示标志,请比选申请人充分考虑, (略) 纳入比选报价中。

4、在施工过程中,弃土运输时如有洒落,应 (略) (略) 清扫, (略)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略) (略) 安全。

三、比选报价原则和依据:

1、本工程比选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比选总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本工程的比选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

3、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以本竞争性比选文件、施工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比选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勘察资料、国家及地方的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08年《 (略) 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 (略) 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2008年《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的2008年《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配 (略) 合同签定之日前 (略) 市建委颁发的文件,合同签定之日后颁发的有关政策 (略) 。)为依据,结合比选申请人企业定额,自身实力、 (略) 情以及结合 (略) 市建委渝建发{2014}25号文、渝建发{2014}26号文、渝建发{2014}27号文、渝建发{2016}35号文、渝建{ * 号文等文件精神自主合理报价。

比选报价应包括完成比选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 (略) 有费用。比选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 (略) 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比选报价编制说明

4.1 (略) 报比选总报价包括了中选人为实施和完成该工程比选范围内及 (略) (略) (略) 需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费、 (略) 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费、运输费(含密闭运输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二次转运费、风险费用、缺陷修复费、政策性文件 (略) 有费用,以及 (略) 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略) 分清单项目、变更实施范围,以及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涨价等风险)。比选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视为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对工程充分了解及对风险 (略) 作的完备报价,中选后不再对 (略) 调整。

4.2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描述不作为比选报价的唯一依据,比选申请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和主要工程内容”的描述结合竞争性比选文件、施工设计图纸、相关 (略) 的勘察情况等确定报价。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竞争性比选文件及清单编制说明包含的工作内容、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竞争性比选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略) 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 (略) 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含进项税)、机械费(不含进项税)、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增值税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措施费、 (略) 有费用。中选后比选人不再对 (略) 调整。

比选报价中,所有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总承包服务费等均按渝建发[2016]35号文的规定计算进项税额,并在单位工程费用 (略) 扣除。综合单价中的材料及机械价格均不含进项税。

4.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比选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比选申请 (略) 理。

4.4 (略) 列的工程量系估算的和暂定的数量,仅作为比选报价的共同基础。工程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为依据。按比选人核实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根据有标价的工 (略) 报的综合单价结算和支付。

4.5比选申请人只有严格按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略) (略) 报价,并且必须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 (略) 理。比选申请人未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比选申请人必须完成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的工作内容,且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实施过程中,因比选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际施工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比选人将按新增项目单价的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按此从结算价中扣除。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合价比选人将不予接受(组织措施费除外);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比选申请文件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略) 理。

4.6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 (略) 分。

4.6.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4.6.1.1比选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比选申请人参考,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价时可参照比选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 (略) 市相关 (略) 增减项目, (略) 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或报价为零,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中选后必须按比选人的指令及施工设计图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比选人不 (略) 结算与支付。中选后以中选人比选报价时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包干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 分及比选 (略) 分除外)。

4.6.1.2根据《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4.6.1.2.1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比选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比选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 (略) 理。

4.6.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4.6.2.1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比选申 (略) 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经验,以 (略) 报价,中选后以项计列的施工技术措施费不再调整(技术措施清单中要求以暂估价计列的项目以 (略) 分和比选 (略) 分除外)。

4.6.2.2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如果有),比选申请人必须按比选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 (略) 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比选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 (略) 理。中选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4.6.2.3技术措施清单中以暂估价计列的项目(如果有),中选后,由中选人提出实施方案,经比选人批准后,按批准的实 (略) 签证的工程内容按实结算。

4.6.3 以下内容产生的措施费、风险费由各比 (略) 考虑列入本次比选报价内:

4.6.3.1配合管线维护、迁建产生的费用;

4.6.3.2地下障碍物的清除及地面构筑物的保护费用;

4.6.3.3施工配合费;

4.6.3.4比选申请人为完成承包内容 (略) 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要求,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 (略) 需的费用;

4.6.3.5 (略) 停电影响延误工期, (略) 预备柴油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 (略) 停电, (略) 发电, (略) 考虑该因素的有关费用,发包人不对发电费用予以补偿, (略) 准备抽水设备和准备蓄水池,并同时考虑水压不足的加压措施和考虑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发包人不对抽水、蓄水和加压等费用予以补偿。发包人不对停水、停电造成的停窝工事件作任何签证, (略) 停水、停电延长工期;

4.6.3.6除工程量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技术措 (略) 有的施工措施变化均不调整(包括与施工工程毗邻建筑的防干扰保护措施);

4.6.3.7由于施工措施或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关联 (略) 理;

4.6.3.8本竞争性比选文件承包方式风险;

4.6.3.9人工、机械、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4.6.3.10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竣 (略) 需的费用;

4.6.3.11施工安全措施及防护 (略) (略) 门要求的专项措施。

4.7材料、设备采购及报价

① (略) 需材料、设备原则上 (略) 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比选人将随时抽查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一旦发现中选人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将责令其整改,直至达到比选人要求, (略) 有整改费用,工期将不予延长。若中选人在收到比选人整改通知后3 (略) 整改,比选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支付已完工程的任何费用。 

② (略) 需材料、设备由各比选申请人参照 (略) 市建设 (略) 主办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 12期公布的信息价(不含税价) (略) 行情以及比选申请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并承担施工期材料价格的涨跌或政策变化产生风险,中选后不作调整,中选人不得因此停工或产生索赔事项。 (略) 报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价格应与“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及价格汇总表”中的相应材料价格一致。

③材料运输距离及费用由比选声请人根据自身情 (略) (略) 确定,中选后不调整。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成品、 (略) 内、场外运输及多次转运,纳入报价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

4.8人工费:由各比选申请人参照 (略) 市建设 (略) 主办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2017年第三季度信 (略) 行情自主测 (略) 分项综合单价中,中选后不再调整。

4.9若因比选人原因(如:设计变更及项目增减等)造成人、材、机停(窝)工、物价上涨、工期延长等,其相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纳入比选报价中, (略) 支付其它费用或调整中选单价,但影响的工期,比选人同意顺延。

4.10本工程比选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 .76  元(大写: * * * 万 * 仟 * 佰 * * 元 * 角 * 分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15074.28元。本 (略) 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随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出的附件。

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其比选申请 (略) 理。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其比选申请 (略) 理。

4.11招标清单报价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比选申请人根据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费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及价格表、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表。比选函的比选总 (略) 附工程量 (略) 报金额一致。比选申请人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 (略) 比选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比选报价的单价中。否则视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不响应, (略) 理。 

②《比选函》上的比选总价必须与《工程项目费汇总表》上的投标总价一致。

③不同单位工程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相同的清单子目(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相同)的子目报价必须一致(角分位上的不一致可忽略),否则以最低报价结算。

④工程量清单及其 (略) 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⑤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⑥比选申请人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 (略) 比选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比选报价的单价中。

3.3.1 比选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1 比选保证金 一、比选保证金的交纳

  (一)比选保证金交款形式:

   1、比选保证金缴纳

  (1)为便于各比选申请人顺利、快捷的缴纳比选保证金,请及时在 (略) 区公 (略) 完成“ (略) 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流程详见: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站( www.cq *** ),“登记专区”栏目中“ (略) 基本账户登记备案须知”。

   (2)比选申请人必须于比选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4:00前将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本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本项目保证金账号由母账号和子账号共同组成, (略) )。

   (3) (略) 上报名方式报名, (略) 规定的账号、方式、金额缴纳比选保证金的视为有效报名,否则其报名无效。

   (4)标书费在递交比选申 (略) 缴纳,不得与比选保证金一并缴纳。

2、特别提示:

(略) 核验比选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 (略) 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比选保证金的金额

    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 * 万元整(¥10000.00元)。

(三)保证金到账时间

    在比选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14:00之前比选保证金专用账户收到的比选保证金为有效比选保证金。

二、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中选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 (略) 向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比选申请人退还比选保证金;收到 (略) 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复印件)和比选人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 (略) 向中选人和其他中选候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第1.4.1项规定提供的资料(除身份证、具有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具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网上截图和承诺书原件以外)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 日至 *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比选

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本章比选申请人须知3. (略) 。

3.7.4 比选申请文件的

份数 (略) 分: 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略) 分: 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资格审查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略) 分:一式二份(不分正副)。

3.7.5 装订要求 1、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各比选申请人 (略) 分、 (略) 份、资格审查资料、 (略) 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1) (略) 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从目录后正文起逐页标注页码。

(2) (略) 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

(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从目录后正文起逐页标注页码。

(4)《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A4白色厚型纸(以不显示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为标准)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横向居中标明“施工组织设计”(不加引号);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比选申请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施工组织设计》得0分。

《施工组织设计》 (略) 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可采用A3号图幅;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眉、页脚;《施工组织设计》左侧装订(可胶装也可线装),不得使用塑料夹条,不得出现白页、残页、倒置页。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施工组织设计》得0分。

4.1.1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 1.比选申请文件袋使用 “ (略) 分”袋、“ (略) 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 (略) 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 (略) 分装入“ (略) 分”袋中,密封并 (略)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3. (略) 分装入“ (略) 分”袋中,密封并 (略)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4、 (略) 分装入“ (略) 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

5. “ (略) 分”、 “ (略) 分”、“ (略) 分”袋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 (略)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同时“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应按本表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6. “资格审查资料”袋单独提交,不装入“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内,密封并 (略)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7. 如果“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注:若比选 (略) 装下相应的比选资料,可以增加相同的比选小袋、“投标文件” (略) 装下比选小袋,可以增加相同的“投标文件”大袋。

4.1.2 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文件” 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比选人的地址:                               

比选人名称:                                                   

                             比选申请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地点: (略) 市 (略) 区公 (略) ( (略) 区天梨路199号)

4.2.3 是否退还比选申请文件 否

5.1 开标

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市 (略) 区公 (略) ( (略) 区天梨路199号)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 (略) 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 (略) ;

(4)参加开标会议的比选申请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按照《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 日起,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前 (略) 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 (略) 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并在有效期之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外地入渝施工企业“企业基本信息”截图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否则, (略) 退还比选申请文件。

(5)展示比选保证金缴款情况,核验各比选申请人比选保证金递交情况,比选保证金不符合3.4.1规定要求的,当众退还其比选申请文件。

(6)密封情况检查;比选申请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7)设有最高限价,公布最高限价;

(8)开启比选申请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 (略) 分袋、 (略) 分袋、 (略) 分袋,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总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10)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开标结束。

6.1.1 (略) 的组建 1. (略) 构成: 5 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 (略) 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 (略) 确定中选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转账或现 (略) 保函;

  2.担保金额:合同价的10%

  3.中选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提供。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转账或现金支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银行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解保。

8.1 重新比选    1.比选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 3 个的;

    2. (略) (略) 有比选的;

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略) 比选,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结算原则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中选的工程比选总报价作为暂定的合同总价,其最终合同价款以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据。

本合同含竞争性比选文 (略) 风险。

结算总价=税前工程造价×(1+建筑业增值税税率11%)±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税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新增或变更等引起的增(减)子项结算价 规费-进项税额。各部分的结算原则如下:

1、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以中选人比选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子项工程量

①子项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②子项综合单价以中选人比选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某一子项的合 (略) 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 (略) 得的合价,则结算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 (略) 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如中选总价小于各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则结算总价按中选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 (略) 下浮。如两种情形均存在,则先按中选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下浮该子项总价,再用下浮后的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 (略) 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

2、措施费:

2.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以中选人比选报价时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包干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 分及比选范 (略) 分除外。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渝建发[2016]35号文规定按实办理结算(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暂估总价及比选 (略) 分的组织措施 (略) 2008定额规定标准 (略) 分造价下浮5%按实计算)不作调整。

2.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2.2.1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技术措施清单中要求以暂估价计列的项目以 (略) 分和比选 (略) 分除外);

2.2.2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以中选人比选报价的综合单价乘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办理结算;

3、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含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价款结算办法: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中选人在该变更、新增项目启动前14天内向监理单位、比选人提出,经比选人、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A.工程内容与比选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或类似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 (略) (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由比选人审定)。

B.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08年《 (略) 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 (略) 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2008年《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的2008年《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渝建发[2016]35号文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对相应的工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重新组价原则:(人工、除土建工程中的装饰材料、安装未计价材料设备外的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以本项目开工报告确认的开工时间到本 (略) 预验收的时间为准) (略) 市建设工程 (略) 主办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 (略) 指导价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价(不再计取采保费、 (略) 网员价;材料价格均不含进项税);《 (略) 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 (略) 有土建工程中的装饰材料、安装未计价材料设备价格以比选人和监理工程师认质核定的价格为准),经比选人审核同意后, (略) 分的综合单价下浮5%后(下浮基数不含人工价差、材料价差、比选人认质核价的未计价材料费)办理结算。

4、规费:按投标费率结算,若中选人的比选报价中规费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以规定费率结算。

5、税金(含进项税和销项税和增值税):按渝建发[2016]35号文规定计算。

6、合同约定费用:

(1)比选人要求中选人完成合同以外施工范围内或施工范围外但与本施工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零星项目,中选人应接受比选人施工要求,并在施工前14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比选人提出施工签证,比选人在7天内予以签证后施工。如比选人未签证, (略) 施工后发生争议,由中选人负责。

(2)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费用。

10.2 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比选人不付备料款或预付款。

(2)比选人将工程进度款付到其中选人帐户上。工程进度款每月按比选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审核工程价款的75%进行支付。当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核的工程价款之和(含工程变更价款)的80%,待工程交付使用并经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至审定结算总价的90%,剩余10%支付办法:5%作为审计预留金,国家审计审定金额为本工程最终结算金额,国家审计完毕扣除审减金额后予以支付; 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承包人完成缺陷责任,发包人签认了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予以支付。

(3)工程质量保修按建筑工程质量 (略) 。

10.3 综合交易服务费 按照 (略) 渝价〔2016〕 (略) 投标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本次交 (略) 由中选人支付。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支付给 (略) 市 (略) 区公 (略) 。

注:交易服务费包含在比选报价中,不单列。

10.4   比选代理服务费 1、本工程比选代理服务费以按照比选人与代理单位的双方协商议定为准。

2、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比选人支付。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比选比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 (略) 比选。

1.1.2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比选代理机构: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比选项目名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比选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比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比选范围: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资格: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中选后比选申请人员不得更换。

1.4.2本工程比选人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1.4.3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 (略) 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比选。

1.5  费用承担

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比选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比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略)

1.9.1本工程比选人不组织各比 (略) 现场踏勘,由各比 (略) 踏勘。以便比选申请人获取有关编制比选申请文件 (略) (略) 有资料。无论比选申请人是 (略) ,均被认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 (略) ,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

1.9.2比选人向比选申请人提 (略) 的资料和数据,是比选人现有的能使比选申请人利用的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9.3比选申请人及其人员经过比选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比选 (略) ,但比选申请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比选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比选申请人应对由 (略) 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9.4如果比选申请人认为 (略) 现场踏勘,比选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1.10  比选预备会

1.10.1  比选人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1.1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本项目不允许偏离。

2.  竞争性比选文件

2.1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比选文件包括:

(1)比选公告;

(2)比选申请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9)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比选 (略) 分。

2.2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澄清

2.2.1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比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要求比选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争性比选文 (略) (略) 有比选申请人,竞争性比选文件一经比选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竞争性比选文件为准,对所有比选申请人产生约束力。

2.3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修改

2.3.1 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出后,在比选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比选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比选申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 (略) 修改;

2.3.2竞争性比选文 (略) (略) 有比选申请人,竞争性比选文件一经比选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竞争性比选文件为准,对所有比选申请人产生约束力。

2.3.3当竞争性比选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略) 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3.4比选人保证竞争性比选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比选截止 (略) 有比选申请人。为了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写比选申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比选 (略) (略) 研究,比选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通知比选申请人。

3.  比选申请文件

3.1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比选函及比选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委任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项目管理机构;

(5)资格审查资料;

(6)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比选报价与结算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前附表

3.3  比选有效期

3.3.1  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 (略) 有比选申请人延长比选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比选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保证金。

3.4  比选保证金

3.4.1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的比选保证金格式递交比选保证金及对比选保证金的时间要求,作为比选申请 (略) 分一起递交,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3.4.2  比选申请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及其要求的,其比选 (略) 退还。

3.4.3  比选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比选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的。

(4)违反9.2条纪律要求的。

(5)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比选文件约定的其它情形。

3.4.5(1)比选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

     (2)比选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

3.5  资格审查资料

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比选方案

不允许

3.7  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3.7.1  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申请 (略) 分。其中,比选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

3.7.2  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比选有效期、比选保证金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比选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比选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7.4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比选

4.1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及编制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

4.1.2  比选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2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比选申请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4.2.2  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  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文件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3  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

4.3.2  比选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 (略) 分。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 (略)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略) 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略)

6.1.1  评标由比选人依法 (略) 负责。 (略) 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 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1.2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比选人或比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比选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比选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比选、评标以及其他与比选比选有关活动 (略) (略) 政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略) 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 (略)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 (略) 比选的项目,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 (略) 合同、不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 (略) 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 (略) 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略) 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选通知

比选 (略) 指定的媒介上公示(不少于三日)。同时将中选 (略) 使用的业绩予以公示,业绩包括比选企业等,由比选代理机构将 (略) 使用的业绩名称等信息与中选公示一起发布。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异议不成立,比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选人。在确定中 (略) (略) 门签发 (略) 市建设工程施工比选比选情况确认书和比选人签发 (略) 市建设工程中选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领取中选通知书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3  履约担保

7.3.1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 天内汇入比选人指定帐户,签订施工合同前,中选人应向比选人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7.3.1项规定金额的履约担保金,比选人向中选人提供对等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7.3.2 如果中选人不能按本须知第7.3.1 (略) ,比选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比选保证金,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还应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金额:中选价的10%。

7.4  签订合同

7.4.1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据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未按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限签订施工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

8.1  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

(1)比选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 3 个的;

(2) (略) (略) 有比选的;

(3)经评审后,如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个的,且使得比选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略) 比选,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比选

重新比选后比选申请人仍少于三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选人。经评审无合格比选申请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 (略) 门批准可以不再比选。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比选:

(1)比选人在开标前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比选申请人;

(2)比选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比选申请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3)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压低或者抬高比选报价;

(4)比选人授意比选申请人撤换、修改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为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提供方便;

(6)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为谋求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而采取 (略) 为。

9.2  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比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比选,不得向比选 (略) (略) 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比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比选,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比选申请人之间协商比选报价等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中选人;

(3)比选申请 (略) 分比选申请人放弃比选或者中选;

(4)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比选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比选;

(5)比选申请人之间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 (略) 动

(6)比选申请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比选比选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比选,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比选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比选事宜;

(3)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比选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比选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比选。

 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 (略) 为,骗取中选的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 (略) 为。

9.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9.5  投诉

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略) (略) 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工程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序号 比选申请人 密封情况 比选保证金 比选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签名

比选最高限价          元

比选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比选申请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 (略) ,对你方的比选 (略) 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  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施 (略) :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文字表述与评标办法前附表若有不一致时,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比选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比选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1.比 (略) 有数据均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

2.比选申请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4.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3.7款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竞争性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比选申请文件的签署 比选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委托代理人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条件 (略)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 (略) (略) 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它要求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比选内容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比选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比选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比选申请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已标价

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略) 控制价,但也不得低于比选申请人的企业成本,否 (略) 理。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

实质性要求 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1、比选总报价90分

2、业绩10分

特别说明:施工组织设计30 分(若出现第一名综合得分相同时,再对得分相同的比选申请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本章评标办法3.2.1(3) (略) 评审,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排序依据。若未出现以上情况,则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参与评审)

2.2.2 比选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 (略) 控制价的, (略) 控制价的除外)比选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比选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

(1) 比选总报价评分标准 90分

2.2.4

(2)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0分

2.2.4

(3)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6 分 内容完整,具有系统性和针对性;优4-6分,良2-4分,差0-2分,保留两位小数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4分 重点 (略) 采用的施工方案、程序和措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优3-4分,良1-3分,差0-1分,保留两位小数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分 质量保证体系的方案、措施等是否先进、合理和可靠;优3-4分,良1-3分,差0-1分,保留两位小数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6 分 保证施 (略) 文明施工的措施是否科学、可靠;优4-6分,良2-4分,差0-2分,保留两位小数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5 分 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科学,有效;优4-5分,良2-4分,差0-2分,保留两位小数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5 分 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本工程要求,各关键路径的工期 (略) ,保证工期的措施是否科学、可靠;优4-5分,良2-4分,差0-2分,保留两位小数

3 评标程序 1、 (略) 初步评审,( (略) 分不参与初步评审),再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至3.4款规 (略) 详细评审,并按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比选申请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选候选人。

注:?若出现第一名综合得分相同时,再对得分相同的比选申请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本章评标办法3.2.1(3) (略) 评审,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排序依据。若未出现以上情况,则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参与评审。

?若出现第二名综合得分相同时,以竞标报价低的优先。

2. (略) 有比选申请人的比选 (略) 评审,有效比选申请单位不足三个使得比选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略) 比选。

3.2.1

(1) 比选总报价得分(A) 比选总报价得分(90分) 初步评审合格的,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90分。在此基础上,比选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2.1

(2) 业绩(B) 业绩

(10分) 投标人 * 日至 *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的,每有1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10分。

(须附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或业主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核查原件。)

3.2.1

(3)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C)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30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6 分 按2.2.4(3)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比选申请人施工组织设 (略) 有 (略) 有评分汇总后取平均值为该比选申请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4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6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 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5 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5 分

3.2.3 比选申请人得分 比选申请人得分=A B。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但比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若出现第一名综合得分相同时,再对得分相同的比选申请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本章评标办法3.2.1(3) (略) 评审,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排序依据。若未出现以上情况,则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参与评审。若出现第二名综合得分相同时,以竞标报价低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比选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比选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再评审,评标专家如在评标过程中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存疑,应立即报告监督机构。 (略) 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比选 (略)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理。

3.1.2  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 (略) 理:

(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无串通比选未作书面说明或有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提供的文件内容不齐全的。

3.1.3  比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对其修正 (略) 确认,超时或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无法确认的,视为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 (略) 理。

(1)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按本章第 3.2.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比选总报价计算出得分A;

   按本章第 3.2.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算出得分B;

 按本章第 3.2.1(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算出得分C;(若出现第一名综合得分相同时,再对得分相同的比选申请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本章评标办法3.2.1(3) (略) 评审,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排序依据。若未出现以上情况,则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参与评审)。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比选申请人得分=A B。

3.2.4 (略) 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比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比选申请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 (略) 理。

 3.3  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 (略) 提交比选申请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比选申请 (略) 分。

3.3.3   (略) 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废标条件

附件A: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

一览表废标条件 (略) 不得判为重大偏差。

章节号 条款名称 废标条件

第二章3.2 比选报价 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比选人在工 (略) 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

比选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比选申请 (略) 理。

(略) 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比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比选申请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 (略) 理。

第二章3.4 比选保证金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 (略) 分。



第三章3.1



初步评审


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 (略) 理:

(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无串通比选未作书面说明或有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提供的文件及原件内容不齐全的。

比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 (略) 理。


其他 [比选人必须明确] 答疑及补遗作为竞争性比选 (略) 分,未响应的,其比选申请 (略) 理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略) 西永微电子 (略)       

承包人(全称):中标单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资金来源:**** 。

4.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按招标项目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按中标通知书约定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如果有)。

在合 (略) 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 (略)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 (略) 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 (略) 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略) 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 (略)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 (略) 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十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八份,承包人执六 份。














(略) 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 )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无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略) (略) (略) 包括:   进场临时便道,施工临时设施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本工 (略) 有用地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进场临时便道,施工临时设施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无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无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顺序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按工程招标项目填写。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方案,总价子目的支付分解报告等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五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十五天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略) 图纸准备的约定:按 (略)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14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略) 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略) (略)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略)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

1.10.1 (略) 的权利

(略) 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取得 (略) 所需的批 (略) 权利,以及 (略) 需修建临时道路和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发包人给予配合。 

1.10.3 场内交通

(略) (略) 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施工红线划分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 (略) 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按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费用进入投标报价由承包人负责实施。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 (略) 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 (略) 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  。

1.11.2 关于承包人 (略) 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     。

1.11.4 承包人在 (略) 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1.13.1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不调整   。

1.13.2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调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略) (略) 过程中与发 (略) 有事宜。

2.4 (略) 、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略)

关于发包人 (略) 的期限要求:工程开工日期前七天完成 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 (略) 需要的条件,包括:

(1) (略) 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

(2) (略) 需的水、 (略) 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用电接入点、 (略) 内及 (略) 的交通条件均 (略) 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水电要求单独装表计量,施工(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停水、停电因素,因停水、停电而造成自发电、储水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 (略) 进场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需求,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管理安排,自备发电措施及其他储水措施以保证 (略) ,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

(3) (略) 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在本合同段开工建设前,场外道路由发包人指定位置, (略) (略) 和维护,如果承包人需要另外开辟道路,须报经发包人批准后, (略) (略) 工作及费用;场内便道按承包人编报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提供现有资料。承包 (略) 情况对 (略) 复核,并对复核结果负责。

(5)由发包人 (略) 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所有证件由承包人办理,以承包人为主, (略) 协助。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承包人提出读图纪要10日内。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开工前。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采用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2)需承包人办理 (略) 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均 (略) 负责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已完工程成品的管理和维护: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及竣工验收之后质保期内未移交接收单位期间均由承包人负责成品的管理和维护,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国家建设工 (略) 需所有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纸质 * 套,两套电子文档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预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后纸质文档原件2份含扫描件、光盘2份为专项验收提供相关竣工图4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1)承包人在工程预验收完成后90天内将工程竣工资料(含工程结算)报送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必须在20天内审核完成,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送业主单位复核,由业主审核工程结算。

2)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交结算资料的,自工程预验收完成后第91天起,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按1000元/天处以 (略) 罚金,直至合同总价的3%,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 (略) 的其他义务:

6.1.1按通用合同条款。

6.1.2为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

(略) 后7日内向发包人及监理 (略) 地;

(略) 道路的修建或保护、交通标志标牌和信号设备的完善均由承包人负责。

6.1. (略) 地周围及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已有地下管线详图的项目,承包人对地下管线的保护可能发生的费用进入投标报价中;对没有地下管线详图的项目,承包人在涉及地下管线的工序中要做到精心施工,不得对地下管线造成损坏,如果造成损坏,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需对该地下管线采取保护措施的,承包人要即时书面报告监理和发包人提出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或方案,在获得批准后实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否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1.4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按规定 (略) 门缴清应缴纳的费用,并配合发包人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等。

      (略) 理方法: 承包人为以上提供服务可能发生的费用均进入投标报价中。

3.2 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 (略) 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3天  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 (略) 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每日罚款2千元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担10万元违约金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承担10万元违约金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 (略) 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七天内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5万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略) 的批准要求:    按通用条款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5万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   2万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按通用条款。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通用条款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移交日止。

3.7 履约担保

3.7.1.担保形式:转账或现 (略) 保函;

  3.7.2.担保金额:合同价的10%

  3.7.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提供。

  3.7.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转账或现金支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银行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解保。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通用条款。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开工、停工、复工令的签发需经发包人同意,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工程造价的变更及调整需经发包人核定 。 

关于监理 (略) (略) 、 (略) 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略) 、 (略) 由承包人提供;费用进入投标报价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 (略) 确定:

(1)     按通用条款     ;

(2)     按通用条款     ;

(3)     按通用条款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无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48小时前。

监理人 (略) 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无特别要求。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无。

关 (略) 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无特殊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施工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的50%, (略) 分随工程进度支付,其余规定按渝建发[2014]2 (略)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价格调整按合同相关约定,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无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延 (略) 违约金2万元整。5天以上 (略) 违约金0.2万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最高不超过签约价的2%。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无。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不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不采用 

8.4.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1)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 (略) 有材料及设备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 (略) 采用的材料符合国 (略) 规范标准,符合发包 (略) 分的材料品牌、最高最低限价区间、规格及其他技术要求。

2)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在采购前 (略) 采购 (略) 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及监理人,发包人及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书面报告后十四日内予以确认,经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后承包人 (略) 。

3)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略) 需要 (略) 所:按 (略) (略) 门要求。

(略) 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同上。

(略) 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同上。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    。

10. 合同价款的调整

10.1工程变更

所有工程变更、技术洽商、价款变更只有经发包人同意并发出业主指令才后能实施,通用条款中监理人变更的权利由发包人享有。重大设计变更及涉及变更金额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承包人在该变更、新增项目启动前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包人书面提出,经发包人、监理跟踪审核单位审核同意后调整 (略) 实施。

10.2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10.3 变更程序

10.1.3.1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   

10.1.3.2 批复期限:变更估价申请在资料完整无争议下14天内审核完毕。

10.4变更计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详本章14.2条规定。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奖励。

    11. 价格调整

11.1.1 价格波动的调整:不调整。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 (略) 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 (略) 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含进项税)、机械费(不含进项税)、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增值税额、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竣工档案编制费)、 (略) 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中 (略) 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相应的费用。中标后比选人不再对 (略) 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采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采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采用。

3、其他价格方式:不采用。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不采用  。

预付款支付期限:不采用。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采用。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不采用。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不采用。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17.1.2  计量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及补充项目清单明确的 (略)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一个月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采用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 (略) 计量:不采用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采用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1)本工程发包人不付备料款或预付款。

(2)发包人将工程进度款付到其中选人帐户上。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审核工程价款的75%进行支付。当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核的工程价款之和(含工程变更价款)的80%,待工程交付使用并经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至审定结算总价的90%,剩余10%支付办法:5%作为审计预留金,国家审计审定金额为本工程最终结算金额,国家审计完毕扣除审减金额后予以支付; 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承包人完成缺陷责任,发包人签认了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予以支付。

(3)工程质量保修按建筑工程质量 (略)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采用。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采用.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天内。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4天内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无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采用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按通用条款   。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 (略) 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     。

13.2.5移交、 (略) 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7天内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 (略) 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通用条款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无    。

13.6 (略)

13.6.1 (略)

承包人 (略) 的期限:工程接收后。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在工程预验收完成后90天内将工程结算资料(含工程结算)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交结算资料的,自工程预验收完成后第91天起,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按1000元/天处以 (略) 罚金,直至合同总价的3%,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14天内 。

关于竣工付 (略) 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按第20[争议解决]执行 。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中标的工程投标总报价作为暂定的合同总价,其最终合同价款以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

本合同含竞争性比选文 (略) 风险。

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0.1结算 (略) 。

6、合同约定费用:

(1)比选人要求中选人完成合同以外施工范围内或施工范围外但与本施工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零星项目,中选人应接受比选人施工要求,并在施工前14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比选人提出施工签证,比选人在7天内予以签证后施工。如比选人未签证, (略) 施工后发生争议,由中选人负责。

(2)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费用。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无诤议情况下的期限:14天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7天内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年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  。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不采用   ; 

(2)5%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不采用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不采用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不采用。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年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 (略) 的合理时间:7天内。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不采用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7)其他:无。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 (略)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略) 范围内及变更以及周边衔接的工作内容的,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发包人审核后的损失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无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 (略) 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不采用  。

16.3承包人必须按月支付人工费,若有拖欠人工工资款时,发包人有权从月进度款支付中扣除,直接支付人工工资,承包人并因此承担工程结算总价0.1%的违约责任。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无。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不采用。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不采用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不采用。

其他事项的约定:不采用。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不采用。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方式解决:

(1)向 (略) 市建 (略) 申请仲裁;

(2)向沙坪 (略) 起诉。

21、补充条款

21.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设计变更、签证与计量、材料价格核定以及工程款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作,需严格按发包人相关管理办法 (略) 。

21.2承包人必须按月支付民工工资,若有拖欠民工工资款时,承包人承担工程结算总价0.1%的违约责任。若因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集体上告、上访、闹事(如拦马路、拉条幅、爬塔吊等),影响公共交通秩序、干扰政府正常 (略) 会 (略) 为发生,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总价0.2%的违约金。

21.3承包 (略) (略) 市人民政府令164号《 (略) 市人民政 (略) 区易 (略) 密闭运输的通告》和 (略) 市人民政府《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188号),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1.4因承包人原因解除合同,发包 (略) 履约保证金(如果有),并对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 (略) 结算,并且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21.5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 (略) 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 (略) 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 (略) 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 (略) 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6承包人应按实提交结算报告,不得高估冒算,提交结算金额(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略) 有经济、计量资料),与发包人审定金额比,其浮动比例应保持在正负5%以内(含5%);若浮动比例超出正负5%, (略) (略)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6: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该工程质保期为2年。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 (略) (略) 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 (略) 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 (略) (略) (略) 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无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略) :     (略) :   

账  号: 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附件3: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附件4: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附件5: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6: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在“ (略) 区公 (略) 网(www.cq *** )”上下载。























第六章 图 纸

在“ (略) 区公 (略) 网(www.cq *** )”上下载。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 (略) 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八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目  录


一、 (略) 分

(一)比选函及比选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资料

二、 (略) 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电子文档)

三、资格审查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二)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管理机构

(四)其他资料

四、 (略) 分

施工组织设计

















一、 (略) 分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

          


比选申请文件

(略) 分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比选函及比选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资料






















 

(一) 比选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竞争性比 (略)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比选总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元,该工程项目经理为       。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3.随同本比选函提交比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比选函递交的比选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 (略) 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竞争性比选文件及其附件、答疑、 (略) 有内容。

6.                                       (其他补充说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比选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1.1.2.4 姓名:

2 工期 1.1.4.3 天数: 日历天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领取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申请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社  保  号: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略) 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比选申请人 (略) 保证明料复印件。社 (略) 保证明,事 (略) (略) (略) 门在编证明。社保证明原 (略) 保部门公章( (略) 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电子章均可), (略) 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 (略) 出具, (略) 退还其比选申请文件。

3、项目授权投标代理 (略) 职责的,一经查实将会取消其在沙区项目授权代理人资格。中选人在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限内不得变更项目授权代理人,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三)其他资料
































二、 (略) 分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

          



比选申请文件

                                      (略) 分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 (略) 分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

          


比选申请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二)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管理机构

(四)其他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领取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申请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社  保  号: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略) 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比选申请人 (略) 保证明料复印件。社 (略) 保证明,事 (略) (略) (略) 门在编证明。社保证明原 (略) 保部门公章( (略) 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电子章均可), (略) 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 (略) 出具, (略) 退还其比选申请文件。

3、项目授权投标代理 (略) 职责的,一经查实将会取消其在沙区项目授权代理人资格。中选人在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限内不得变更项目授权代理人,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二)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略)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三)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社保


 

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略)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比选人及联系电话












 

(四)其他资料




 

四、 (略) 分

[由比 (略) 编制]













项目名称:西永大道观音庙隧道至西园路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工程


比选编号:泓展招字( * 号


  



  

 

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

 




比选人: (略) 西永微电子 (略) (盖单位公章)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泓 (略) 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编制人:田  锦             证书编号:渝建招【 * 号

审核人:李  琴            证书编号:渝建招【 * 号



2018年2月

 

目 录

第一章  比选公告 2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4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76

第六章  图 纸 7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78

第八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79



























 

第一章  比选公告

西永大道观音庙隧道至西园路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工程

(略)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西永大道观音庙隧道至西园路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工程,比选人为 (略) 西永微电子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略) 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 (略) 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西永大道。

2.2项目概况:移动式中央隔离防护栏约920米,路面改造约200平方,本项目建安费约70万元。

2.3 比选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施工、路面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类似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若市外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比选,应按照《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 (略) ,已取得《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 * 日起,在 (略) 区公 (略) (略) (www.cq *** )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及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比 (略) 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各比选申请人应随时关注《 (略) 区公 (略) (略) (www.cq *** )》上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和补充内容。

4.2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缴纳资料费500元/套,不交费者拒收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5.1 比选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 日10:00时, (略) 大厅时间为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 日9:00时—10:00时。

5.2 比选地点: (略) 市 (略) 区公 (略) ( (略) 区天梨路199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略) 的媒介

(略) 在“ (略) 区公 (略) (略) (www.cq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西永微电子 (略)     

地    址: (略) 市沙坪 (略) 大道62-1   

联 系 人:程老师                      

电    话: ***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泓 (略) 有限公司

地     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南路333号中渝 (略) 2幢25楼   

联 系 人:易老师         

电话: ***

传真: ***                                                                                                     


                                                                  * 日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注:其他文字表述与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若有不一致时,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1.2 比选人 比 选 人: (略) 西永微电子 (略)     

地    址: (略) 市沙坪 (略) 大道62-1   

联 系 人:程老师                      

电    话: ***

1.1.3 比选代理机构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泓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南路333号中渝 (略) 2幢25楼   

联 系 人:易老师         

电话: ***

1.1.4 项目名称 西永大道观音庙隧道至西园路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工程

1.1.5 建设地点 (略) 西永大道

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比选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施工、路面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略) 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4.1 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工程 (略) 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1)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3) (略)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 (略) (略) 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2.信誉要求:

(1) (略) (略) (略) (略) 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其中近2年(2016年至今)(查询对象包括竞选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略) 核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2)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略) 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和《关于 (略) 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略) 备忘录》(发改财金〔 * 号),由比 (略) 承诺近两年来没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负面记录和受罚黑名单(失信人除外)。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和取消中选资格。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类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比选申请人 (略) 保证明料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4.其他要求

(1)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

(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有效的执业证或上岗证、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比选申请人 (略) 保证明料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5、外地施工企业

按照《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 日起,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比选前 (略) 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 (略) 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 (略) 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并在有效期之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提供外地入渝施工企业“企业基本信息”及“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截图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公章。

6、凡列入沙区不良建筑企业名单以沙建发[2016]22号、沙建发[2017]32号为准,即以下企业不得参与比选: (略) 市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略) (略) 有限公司、 (略) 市德感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中选单位不得与沙建发[2016]22号、沙建发[2017]32号文中公布的有不良记录的 (略) (略) 、 (略) (略) 、 (略) 市 (略) 、 (略) (略) 、 (略) (略) 以及熊明勇(身份证号: *** ********2358)、江和五(身份证号: *** ********2453)、熊锋(身份证号: *** XXXXXXXX1219)、黄晓华(身份证号: *** XXXXXXXX3995)、叶伦(身份证号: *** XXXXXXXX 243X)、谭远菊(身份证号: *** XXXXXXXX452X)、陈 (略) (身份证号: *** XXXXXXXX2632)、汪勇(身份证号: *** XXXXXXXX 339X)、李 * 红(身份证号: *** XXXXXXXX 3211)等签订劳务合同。

被沙 (略) (略) 门列入清欠不良记录尚未取消的以及在招投标、 (略) 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正在接受沙 (略) (略) (略) 理而尚未结案的企业(或个人)回避本次投标。

下列企业、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回避本次投标

1、 (略) 及项目经理范小龙

2、重 (略)

3、 (略) 市津粮 (略)

4、 (略) (略)

5、 (略) 市 (略)

6、 (略) 建工 (略) 及项目经理杨凛

7、重 (略) 及项目经理童謦

8、重 (略) 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邓海风

9、 (略) 平安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林济洲

10、 (略) (略)

11、 (略) 七 (略)

12、 (略) 威 (略) (略)

13、 (略) (略)

14、 (略) (略)

15、 (略) 市 (略)

16、 (略)

17、 (略) 市 (略)

特别提醒:

(1)资格 (略) 要求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2)社保要求:?社 (略) 保证明,事 (略) (略) (略) 门在编证明;?社保证明原 (略) 保部门公章( (略) 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电子章均可)。

(3)以上资料原件(除身份证、具有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具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网上截图和承诺书原件以外) (略) 代理公司,若比选申请人不能提供原件查验, (略) 有权将其比选申请 (略) 理。原件备查。

(4)比选申 (略) 满足以上资格条件后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比选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 (略) 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比选人将有权随时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选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中选人中选后或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比选申请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已经签定施工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并取消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 (略) 分予以赔偿(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 不接受

1.9.1 (略) 各比选申请 (略) (略) 踏勘,不得因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等借而向比选人提出变更索赔或工期延长等要求。

1.10.1 比选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2.2.1.1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竞争性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 (略) 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 * 日10:00时前通过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www.cq *** )向比选人提出质疑。


2.2.1.2 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竞争性比选文件如有澄清与修改,澄清与修改将于2018年 3 月9 日17:30时前在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www.cq *** )上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由各比 (略) 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比 (略) 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

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因 (略) 上发布的比选补遗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比 (略) 负责。

2.2.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日9时00分( (略) 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日10时00分( (略) 时间)

3.1.1 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其他材料 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比选报价 一、比选报价范围:本次比选范 (略) 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图说以及工程量清单。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通知比选人核查,除非比选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如发现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以及工序不完整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通知比选人核查。否则比选人认为应完成该子目完整工序的价款已包括在其对应的工程量清单中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结算时经查实限价已包含相关工序组价的,比选申请人应予完成而得不到任何补偿。

二、施工条件:

1、水费、电费 (略) 缴纳。

2、中选单位应保持施工区域内及周边现有道路的畅通以及对相关设施的保护等,请比选申请人充分考虑, (略) 纳入比选报价中。

3、施工时必须确保车辆、行人安全,设置围栏及相应安全警示标志,请比选申请人充分考虑, (略) 纳入比选报价中。

4、在施工过程中,弃土运输时如有洒落,应 (略) (略) 清扫, (略)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略) (略) 安全。

三、比选报价原则和依据:

1、本工程比选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比选总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本工程的比选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

3、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以本竞争性比选文件、施工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比选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勘察资料、国家及地方的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08年《 (略) 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 (略) 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2008年《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的2008年《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配 (略) 合同签定之日前 (略) 市建委颁发的文件,合同签定之日后颁发的有关政策 (略) 。)为依据,结合比选申请人企业定额,自身实力、 (略) 情以及结合 (略) 市建委渝建发{2014}25号文、渝建发{2014}26号文、渝建发{2014}27号文、渝建发{2016}35号文、渝建{ * 号文等文件精神自主合理报价。

比选报价应包括完成比选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 (略) 有费用。比选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 (略) 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比选报价编制说明

4.1 (略) 报比选总报价包括了中选人为实施和完成该工程比选范围内及 (略) (略) (略) 需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费、 (略) 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费、运输费(含密闭运输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二次转运费、风险费用、缺陷修复费、政策性文件 (略) 有费用,以及 (略) 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略) 分清单项目、变更实施范围,以及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涨价等风险)。比选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视为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对工程充分了解及对风险 (略) 作的完备报价,中选后不再对 (略) 调整。

4.2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描述不作为比选报价的唯一依据,比选申请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和主要工程内容”的描述结合竞争性比选文件、施工设计图纸、相关 (略) 的勘察情况等确定报价。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竞争性比选文件及清单编制说明包含的工作内容、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竞争性比选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略) 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 (略) 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含进项税)、机械费(不含进项税)、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增值税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措施费、 (略) 有费用。中选后比选人不再对 (略) 调整。

比选报价中,所有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总承包服务费等均按渝建发[2016]35号文的规定计算进项税额,并在单位工程费用 (略) 扣除。综合单价中的材料及机械价格均不含进项税。

4.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比选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比选申请 (略) 理。

4.4 (略) 列的工程量系估算的和暂定的数量,仅作为比选报价的共同基础。工程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为依据。按比选人核实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根据有标价的工 (略) 报的综合单价结算和支付。

4.5比选申请人只有严格按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略) (略) 报价,并且必须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 (略) 理。比选申请人未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比选申请人必须完成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的工作内容,且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实施过程中,因比选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际施工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比选人将按新增项目单价的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按此从结算价中扣除。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合价比选人将不予接受(组织措施费除外);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比选申请文件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略) 理。

4.6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 (略) 分。

4.6.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4.6.1.1比选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比选申请人参考,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价时可参照比选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 (略) 市相关 (略) 增减项目, (略) 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或报价为零,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中选后必须按比选人的指令及施工设计图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比选人不 (略) 结算与支付。中选后以中选人比选报价时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包干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 分及比选 (略) 分除外)。

4.6.1.2根据《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4.6.1.2.1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比选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比选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 (略) 理。

4.6.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4.6.2.1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比选申 (略) 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经验,以 (略) 报价,中选后以项计列的施工技术措施费不再调整(技术措施清单中要求以暂估价计列的项目以 (略) 分和比选 (略) 分除外)。

4.6.2.2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如果有),比选申请人必须按比选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 (略) 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比选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 (略) 理。中选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4.6.2.3技术措施清单中以暂估价计列的项目(如果有),中选后,由中选人提出实施方案,经比选人批准后,按批准的实 (略) 签证的工程内容按实结算。

4.6.3 以下内容产生的措施费、风险费由各比 (略) 考虑列入本次比选报价内:

4.6.3.1配合管线维护、迁建产生的费用;

4.6.3.2地下障碍物的清除及地面构筑物的保护费用;

4.6.3.3施工配合费;

4.6.3.4比选申请人为完成承包内容 (略) 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要求,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 (略) 需的费用;

4.6.3.5 (略) 停电影响延误工期, (略) 预备柴油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 (略) 停电, (略) 发电, (略) 考虑该因素的有关费用,发包人不对发电费用予以补偿, (略) 准备抽水设备和准备蓄水池,并同时考虑水压不足的加压措施和考虑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发包人不对抽水、蓄水和加压等费用予以补偿。发包人不对停水、停电造成的停窝工事件作任何签证, (略) 停水、停电延长工期;

4.6.3.6除工程量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技术措 (略) 有的施工措施变化均不调整(包括与施工工程毗邻建筑的防干扰保护措施);

4.6.3.7由于施工措施或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关联 (略) 理;

4.6.3.8本竞争性比选文件承包方式风险;

4.6.3.9人工、机械、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4.6.3.10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竣 (略) 需的费用;

4.6.3.11施工安全措施及防护 (略) (略) 门要求的专项措施。

4.7材料、设备采购及报价

① (略) 需材料、设备原则上 (略) 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比选人将随时抽查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一旦发现中选人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将责令其整改,直至达到比选人要求, (略) 有整改费用,工期将不予延长。若中选人在收到比选人整改通知后3 (略) 整改,比选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支付已完工程的任何费用。 

② (略) 需材料、设备由各比选申请人参照 (略) 市建设 (略) 主办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 12期公布的信息价(不含税价) (略) 行情以及比选申请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并承担施工期材料价格的涨跌或政策变化产生风险,中选后不作调整,中选人不得因此停工或产生索赔事项。 (略) 报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价格应与“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及价格汇总表”中的相应材料价格一致。

③材料运输距离及费用由比选声请人根据自身情 (略) (略) 确定,中选后不调整。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成品、 (略) 内、场外运输及多次转运,纳入报价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

4.8人工费:由各比选申请人参照 (略) 市建设 (略) 主办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2017年第三季度信 (略) 行情自主测 (略) 分项综合单价中,中选后不再调整。

4.9若因比选人原因(如:设计变更及项目增减等)造成人、材、机停(窝)工、物价上涨、工期延长等,其相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纳入比选报价中, (略) 支付其它费用或调整中选单价,但影响的工期,比选人同意顺延。

4.10本工程比选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 .76  元(大写: * * * 万 * 仟 * 佰 * * 元 * 角 * 分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15074.28元。本 (略) 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随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出的附件。

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其比选申请 (略) 理。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其比选申请 (略) 理。

4.11招标清单报价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比选申请人根据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费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及价格表、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表。比选函的比选总 (略) 附工程量 (略) 报金额一致。比选申请人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 (略) 比选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比选报价的单价中。否则视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不响应, (略) 理。 

②《比选函》上的比选总价必须与《工程项目费汇总表》上的投标总价一致。

③不同单位工程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相同的清单子目(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相同)的子目报价必须一致(角分位上的不一致可忽略),否则以最低报价结算。

④工程量清单及其 (略) 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⑤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⑥比选申请人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 (略) 比选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比选报价的单价中。

3.3.1 比选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1 比选保证金 一、比选保证金的交纳

  (一)比选保证金交款形式:

   1、比选保证金缴纳

  (1)为便于各比选申请人顺利、快捷的缴纳比选保证金,请及时在 (略) 区公 (略) 完成“ (略) 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流程详见: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站( www.cq *** ),“登记专区”栏目中“ (略) 基本账户登记备案须知”。

   (2)比选申请人必须于比选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4:00前将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本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本项目保证金账号由母账号和子账号共同组成, (略) )。

   (3) (略) 上报名方式报名, (略) 规定的账号、方式、金额缴纳比选保证金的视为有效报名,否则其报名无效。

   (4)标书费在递交比选申 (略) 缴纳,不得与比选保证金一并缴纳。

2、特别提示:

(略) 核验比选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 (略) 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比选保证金的金额

    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 * 万元整(¥10000.00元)。

(三)保证金到账时间

    在比选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14:00之前比选保证金专用账户收到的比选保证金为有效比选保证金。

二、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中选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 (略) 向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比选申请人退还比选保证金;收到 (略) 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复印件)和比选人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 (略) 向中选人和其他中选候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第1.4.1项规定提供的资料(除身份证、具有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具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网上截图和承诺书原件以外)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 日至 *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比选

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本章比选申请人须知3. (略) 。

3.7.4 比选申请文件的

份数 (略) 分: 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略) 分: 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资格审查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略) 分:一式二份(不分正副)。

3.7.5 装订要求 1、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各比选申请人 (略) 分、 (略) 份、资格审查资料、 (略) 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1) (略) 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从目录后正文起逐页标注页码。

(2) (略) 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

(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从目录后正文起逐页标注页码。

(4)《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A4白色厚型纸(以不显示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为标准)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横向居中标明“施工组织设计”(不加引号);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比选申请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施工组织设计》得0分。

《施工组织设计》 (略) 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可采用A3号图幅;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眉、页脚;《施工组织设计》左侧装订(可胶装也可线装),不得使用塑料夹条,不得出现白页、残页、倒置页。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施工组织设计》得0分。

4.1.1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 1.比选申请文件袋使用 “ (略) 分”袋、“ (略) 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 (略) 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 (略) 分装入“ (略) 分”袋中,密封并 (略)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3. (略) 分装入“ (略) 分”袋中,密封并 (略)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4、 (略) 分装入“ (略) 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

5. “ (略) 分”、 “ (略) 分”、“ (略) 分”袋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 (略)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同时“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应按本表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6. “资格审查资料”袋单独提交,不装入“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内,密封并 (略)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7. 如果“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注:若比选 (略) 装下相应的比选资料,可以增加相同的比选小袋、“投标文件” (略) 装下比选小袋,可以增加相同的“投标文件”大袋。

4.1.2 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文件” 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比选人的地址:                               

比选人名称:                                                   

                             比选申请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地点: (略) 市 (略) 区公 (略) ( (略) 区天梨路199号)

4.2.3 是否退还比选申请文件 否

5.1 开标

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市 (略) 区公 (略) ( (略) 区天梨路199号)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 (略) 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 (略) ;

(4)参加开标会议的比选申请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按照《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 * 日起,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前 (略) 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 (略) 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并在有效期之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外地入渝施工企业“企业基本信息”截图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否则, (略) 退还比选申请文件。

(5)展示比选保证金缴款情况,核验各比选申请人比选保证金递交情况,比选保证金不符合3.4.1规定要求的,当众退还其比选申请文件。

(6)密封情况检查;比选申请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7)设有最高限价,公布最高限价;

(8)开启比选申请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 (略) 分袋、 (略) 分袋、 (略) 分袋,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总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10)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开标结束。

6.1.1 (略) 的组建 1. (略) 构成: 5 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 (略) 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 (略) 确定中选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转账或现 (略) 保函;

  2.担保金额:合同价的10%

  3.中选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提供。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转账或现金支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银行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解保。

8.1 重新比选    1.比选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 3 个的;

    2. (略) (略) 有比选的;

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略) 比选,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结算原则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中选的工程比选总报价作为暂定的合同总价,其最终合同价款以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据。

本合同含竞争性比选文 (略) 风险。

结算总价=税前工程造价×(1+建筑业增值税税率11%)±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税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新增或变更等引起的增(减)子项结算价 规费-进项税额。各部分的结算原则如下:

1、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以中选人比选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子项工程量

①子项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②子项综合单价以中选人比选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某一子项的合 (略) 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 (略) 得的合价,则结算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 (略) 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如中选总价小于各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则结算总价按中选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 (略) 下浮。如两种情形均存在,则先按中选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下浮该子项总价,再用下浮后的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 (略) 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

2、措施费:

2.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以中选人比选报价时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包干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 分及比选范 (略) 分除外。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渝建发[2016]35号文规定按实办理结算(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暂估总价及比选 (略) 分的组织措施 (略) 2008定额规定标准 (略) 分造价下浮5%按实计算)不作调整。

2.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2.2.1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技术措施清单中要求以暂估价计列的项目以 (略) 分和比选 (略) 分除外);

2.2.2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以中选人比选报价的综合单价乘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办理结算;

3、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含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价款结算办法: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中选人在该变更、新增项目启动前14天内向监理单位、比选人提出,经比选人、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A.工程内容与比选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或类似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 (略) (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由比选人审定)。

B.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08年《 (略) 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 (略) 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2008年《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的2008年《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渝建发[2016]35号文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对相应的工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重新组价原则:(人工、除土建工程中的装饰材料、安装未计价材料设备外的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以本项目开工报告确认的开工时间到本 (略) 预验收的时间为准) (略) 市建设工程 (略) 主办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 (略) 指导价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价(不再计取采保费、 (略) 网员价;材料价格均不含进项税);《 (略) 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 (略) 有土建工程中的装饰材料、安装未计价材料设备价格以比选人和监理工程师认质核定的价格为准),经比选人审核同意后, (略) 分的综合单价下浮5%后(下浮基数不含人工价差、材料价差、比选人认质核价的未计价材料费)办理结算。

4、规费:按投标费率结算,若中选人的比选报价中规费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以规定费率结算。

5、税金(含进项税和销项税和增值税):按渝建发[2016]35号文规定计算。

6、合同约定费用:

(1)比选人要求中选人完成合同以外施工范围内或施工范围外但与本施工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零星项目,中选人应接受比选人施工要求,并在施工前14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比选人提出施工签证,比选人在7天内予以签证后施工。如比选人未签证, (略) 施工后发生争议,由中选人负责。

(2)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费用。

10.2 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比选人不付备料款或预付款。

(2)比选人将工程进度款付到其中选人帐户上。工程进度款每月按比选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审核工程价款的75%进行支付。当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核的工程价款之和(含工程变更价款)的80%,待工程交付使用并经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至审定结算总价的90%,剩余10%支付办法:5%作为审计预留金,国家审计审定金额为本工程最终结算金额,国家审计完毕扣除审减金额后予以支付; 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承包人完成缺陷责任,发包人签认了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予以支付。

(3)工程质量保修按建筑工程质量 (略) 。

10.3 综合交易服务费 按照 (略) 渝价〔2016〕 (略) 投标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本次交 (略) 由中选人支付。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支付给 (略) 市 (略) 区公 (略) 。

注:交易服务费包含在比选报价中,不单列。

10.4   比选代理服务费 1、本工程比选代理服务费以按照比选人与代理单位的双方协商议定为准。

2、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比选人支付。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比选比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 (略) 比选。

1.1.2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比选代理机构: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比选项目名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比选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比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比选范围: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资格: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中选后比选申请人员不得更换。

1.4.2本工程比选人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1.4.3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 (略) 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比选。

1.5  费用承担

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比选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比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略)

1.9.1本工程比选人不组织各比 (略) 现场踏勘,由各比 (略) 踏勘。以便比选申请人获取有关编制比选申请文件 (略) (略) 有资料。无论比选申请人是 (略) ,均被认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 (略) ,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

1.9.2比选人向比选申请人提 (略) 的资料和数据,是比选人现有的能使比选申请人利用的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9.3比选申请人及其人员经过比选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比选 (略) ,但比选申请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比选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比选申请人应对由 (略) 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9.4如果比选申请人认为 (略) 现场踏勘,比选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1.10  比选预备会

1.10.1  比选人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1.1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本项目不允许偏离。

2.  竞争性比选文件

2.1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比选文件包括:

(1)比选公告;

(2)比选申请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9)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比选 (略) 分。

2.2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澄清

2.2.1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比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要求比选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争性比选文 (略) (略) 有比选申请人,竞争性比选文件一经比选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竞争性比选文件为准,对所有比选申请人产生约束力。

2.3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修改

2.3.1 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出后,在比选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比选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比选申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 (略) 修改;

2.3.2竞争性比选文 (略) (略) 有比选申请人,竞争性比选文件一经比选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竞争性比选文件为准,对所有比选申请人产生约束力。

2.3.3当竞争性比选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略) 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3.4比选人保证竞争性比选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比选截止 (略) 有比选申请人。为了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写比选申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比选 (略) (略) 研究,比选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通知比选申请人。

3.  比选申请文件

3.1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比选函及比选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委任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项目管理机构;

(5)资格审查资料;

(6)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比选报价与结算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前附表

3.3  比选有效期

3.3.1  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 (略) 有比选申请人延长比选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比选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保证金。

3.4  比选保证金

3.4.1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的比选保证金格式递交比选保证金及对比选保证金的时间要求,作为比选申请 (略) 分一起递交,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3.4.2  比选申请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及其要求的,其比选 (略) 退还。

3.4.3  比选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比选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的。

(4)违反9.2条纪律要求的。

(5)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比选文件约定的其它情形。

3.4.5(1)比选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

     (2)比选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

3.5  资格审查资料

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比选方案

不允许

3.7  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3.7.1  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申请 (略) 分。其中,比选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

3.7.2  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比选有效期、比选保证金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比选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比选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7.4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比选

4.1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及编制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

4.1.2  比选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2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比选申请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4.2.2  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  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文件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3  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

4.3.2  比选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 (略) 分。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 (略)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略) 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

6.1   (略)

6.1.1  评标由比选人依法 (略) 负责。 (略) 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 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1.2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比选人或比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比选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比选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比选、评标以及其他与比选比选有关活动 (略) (略) 政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略) 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 (略)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 (略) 比选的项目,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 (略) 合同、不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 (略) 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 (略) 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略) 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选通知

比选 (略) 指定的媒介上公示(不少于三日)。同时将中选 (略) 使用的业绩予以公示,业绩包括比选企业等,由比选代理机构将 (略) 使用的业绩名称等信息与中选公示一起发布。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异议不成立,比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选人。在确定中 (略) (略) 门签发 (略) 市建设工程施工比选比选情况确认书和比选人签发 (略) 市建设工程中选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领取中选通知书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3  履约担保

7.3.1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 天内汇入比选人指定帐户,签订施工合同前,中选人应向比选人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7.3.1项规定金额的履约担保金,比选人向中选人提供对等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7.3.2 如果中选人不能按本须知第7.3.1 (略) ,比选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比选保证金,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还应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金额:中选价的10%。

7.4  签订合同

7.4.1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据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未按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限签订施工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

8.1  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

(1)比选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 3 个的;

(2) (略) (略) 有比选的;

(3)经评审后,如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个的,且使得比选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略) 比选,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比选

重新比选后比选申请人仍少于三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选人。经评审无合格比选申请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 (略) 门批准可以不再比选。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比选:

(1)比选人在开标前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比选申请人;

(2)比选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比选申请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3)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压低或者抬高比选报价;

(4)比选人授意比选申请人撤换、修改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为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提供方便;

(6)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为谋求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而采取 (略) 为。

9.2  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比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比选,不得向比选 (略) (略) 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比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比选,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比选申请人之间协商比选报价等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中选人;

(3)比选申请 (略) 分比选申请人放弃比选或者中选;

(4)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比选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比选;

(5)比选申请人之间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 (略) 动

(6)比选申请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比选比选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比选,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比选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比选事宜;

(3)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比选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比选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比选。

 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 (略) 为,骗取中选的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 (略) 为。

9.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9.5  投诉

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略) (略) 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工程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___时___分

序号 比选申请人 密封情况 比选保证金 比选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签名

比选最高限价          元

比选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比选申请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 (略) ,对你方的比选 (略) 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  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施 (略) :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文字表述与评标办法前附表若有不一致时,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比选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比选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1.比 (略) 有数据均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

2.比选申请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4.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3.7款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竞争性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比选申请文件的签署 比选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委托代理人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条件 (略)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 (略) (略) 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其它要求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比选内容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比选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比选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比选申请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已标价

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略) 控制价,但也不得低于比选申请人的企业成本,否 (略) 理。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

实质性要求 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1、比选总报价90分

2、业绩10分

特别说明:施工组织设计30 分(若出现第一名综合得分相同时,再对得分相同的比选申请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本章评标办法3.2.1(3) (略) 评审,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排序依据。若未出现以上情况,则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参与评审)

2.2.2 比选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 (略) 控制价的, (略) 控制价的除外)比选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比选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

(1) 比选总报价评分标准 90分

2.2.4

(2)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0分

2.2.4

(3)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6 分 内容完整,具有系统性和针对性;优4-6分,良2-4分,差0-2分,保留两位小数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4分 重点 (略) 采用的施工方案、程序和措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优3-4分,良1-3分,差0-1分,保留两位小数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分 质量保证体系的方案、措施等是否先进、合理和可靠;优3-4分,良1-3分,差0-1分,保留两位小数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6 分 保证施 (略) 文明施工的措施是否科学、可靠;优4-6分,良2-4分,差0-2分,保留两位小数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5 分 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科学,有效;优4-5分,良2-4分,差0-2分,保留两位小数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5 分 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本工程要求,各关键路径的工期 (略) ,保证工期的措施是否科学、可靠;优4-5分,良2-4分,差0-2分,保留两位小数

3 评标程序 1、 (略) 初步评审,( (略) 分不参与初步评审),再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至3.4款规 (略) 详细评审,并按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比选申请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选候选人。

注:?若出现第一名综合得分相同时,再对得分相同的比选申请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本章评标办法3.2.1(3) (略) 评审,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排序依据。若未出现以上情况,则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参与评审。

?若出现第二名综合得分相同时,以竞标报价低的优先。

2. (略) 有比选申请人的比选 (略) 评审,有效比选申请单位不足三个使得比选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略) 比选。

3.2.1

(1) 比选总报价得分(A) 比选总报价得分(90分) 初步评审合格的,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90分。在此基础上,比选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2.1

(2) 业绩(B) 业绩

(10分) 投标人 * 日至 * 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的,每有1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10分。

(须附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或业主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核查原件。)

3.2.1

(3)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C)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30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6 分 按2.2.4(3)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比选申请人施工组织设 (略) 有 (略) 有评分汇总后取平均值为该比选申请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4分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6分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 分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5 分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5 分

3.2.3 比选申请人得分 比选申请人得分=A B。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但比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若出现第一名综合得分相同时,再对得分相同的比选申请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本章评标办法3.2.1(3) (略) 评审,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排序依据。若未出现以上情况,则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参与评审。若出现第二名综合得分相同时,以竞标报价低的优先。

2.  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比选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比选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3.5.1 项至第 3.5.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再评审,评标专家如在评标过程中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存疑,应立即报告监督机构。 (略) 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比选 (略)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理。

3.1.2  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 (略) 理:

(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无串通比选未作书面说明或有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提供的文件内容不齐全的。

3.1.3  比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对其修正 (略) 确认,超时或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无法确认的,视为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 (略) 理。

(1)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按本章第 3.2.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比选总报价计算出得分A;

   按本章第 3.2.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算出得分B;

 按本章第 3.2.1(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算出得分C;(若出现第一名综合得分相同时,再对得分相同的比选申请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本章评标办法3.2.1(3) (略) 评审,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排序依据。若未出现以上情况,则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参与评审)。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比选申请人得分=A B。

3.2.4 (略) 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比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比选申请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 (略) 理。

 3.3  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 (略) 提交比选申请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比选申请 (略) 分。

3.3.3   (略) 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废标条件

附件A: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

一览表废标条件 (略) 不得判为重大偏差。

章节号 条款名称 废标条件

第二章3.2 比选报价 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比选人在工 (略) 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

比选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比选申请 (略) 理。

(略) 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比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比选申请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 (略) 理。

第二章3.4 比选保证金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 (略) 分。



第三章3.1



初步评审


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 (略) 理:

(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无串通比选未作书面说明或有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提供的文件及原件内容不齐全的。

比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 (略) 理。


其他 [比选人必须明确] 答疑及补遗作为竞争性比选 (略) 分,未响应的,其比选申请 (略) 理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略) 西永微电子 (略)       

承包人(全称):中标单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

2.工程地点:***** 。

3.资金来源:**** 。

4.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按招标项目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按中标通知书约定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如果有)。

在合 (略) 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 (略)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 (略) 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 (略) 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略) 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 (略)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 (略) 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十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八份,承包人执六 份。














(略) 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 )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无           。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名    称:  ;

资质类别和等级: 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名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略) (略) (略) 包括:   进场临时便道,施工临时设施 。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本工 (略) 有用地      。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进场临时便道,施工临时设施     。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无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无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无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    。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顺序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按工程招标项目填写。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方案,总价子目的支付分解报告等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五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十五天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略) 图纸准备的约定:按 (略)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14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略) 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略) (略)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略)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

1.10.1 (略) 的权利

(略) 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取得 (略) 所需的批 (略) 权利,以及 (略) 需修建临时道路和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发包人给予配合。 

1.10.3 场内交通

(略) (略) 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施工红线划分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 (略) 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按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费用进入投标报价由承包人负责实施。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 (略) 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 (略) 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  。

1.11.2 关于承包人 (略) 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     。

1.11.4 承包人在 (略) 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1.13.1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不调整   。

1.13.2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调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职    务:**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略) (略) 过程中与发 (略) 有事宜。

2.4 (略) 、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略)

关于发包人 (略) 的期限要求:工程开工日期前七天完成 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 (略) 需要的条件,包括:

(1) (略) 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

(2) (略) 需的水、 (略) 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用电接入点、 (略) 内及 (略) 的交通条件均 (略) 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水电要求单独装表计量,施工(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停水、停电因素,因停水、停电而造成自发电、储水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 (略) 进场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需求,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管理安排,自备发电措施及其他储水措施以保证 (略) ,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

(3) (略) 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在本合同段开工建设前,场外道路由发包人指定位置, (略) (略) 和维护,如果承包人需要另外开辟道路,须报经发包人批准后, (略) (略) 工作及费用;场内便道按承包人编报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提供现有资料。承包 (略) 情况对 (略) 复核,并对复核结果负责。

(5)由发包人 (略) 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所有证件由承包人办理,以承包人为主, (略) 协助。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承包人提出读图纪要10日内。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开工前。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采用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2)需承包人办理 (略) 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均 (略) 负责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已完工程成品的管理和维护: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及竣工验收之后质保期内未移交接收单位期间均由承包人负责成品的管理和维护,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国家建设工 (略) 需所有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纸质 * 套,两套电子文档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预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后纸质文档原件2份含扫描件、光盘2份为专项验收提供相关竣工图4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1)承包人在工程预验收完成后90天内将工程竣工资料(含工程结算)报送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必须在20天内审核完成,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送业主单位复核,由业主审核工程结算。

2)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交结算资料的,自工程预验收完成后第91天起,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按1000元/天处以 (略) 罚金,直至合同总价的3%,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 (略) 的其他义务:

6.1.1按通用合同条款。

6.1.2为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

(略) 后7日内向发包人及监理 (略) 地;

(略) 道路的修建或保护、交通标志标牌和信号设备的完善均由承包人负责。

6.1. (略) 地周围及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已有地下管线详图的项目,承包人对地下管线的保护可能发生的费用进入投标报价中;对没有地下管线详图的项目,承包人在涉及地下管线的工序中要做到精心施工,不得对地下管线造成损坏,如果造成损坏,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需对该地下管线采取保护措施的,承包人要即时书面报告监理和发包人提出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或方案,在获得批准后实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否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1.4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按规定 (略) 门缴清应缴纳的费用,并配合发包人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等。

      (略) 理方法: 承包人为以上提供服务可能发生的费用均进入投标报价中。

3.2 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 (略) 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3天  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 (略) 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每日罚款2千元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担10万元违约金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 承担10万元违约金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 (略) 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七天内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 5万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略) 的批准要求:    按通用条款   。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5万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   2万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按通用条款。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通用条款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移交日止。

3.7 履约担保

3.7.1.担保形式:转账或现 (略) 保函;

  3.7.2.担保金额:合同价的10%

  3.7.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提供。

  3.7.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转账或现金支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银行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解保。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通用条款。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开工、停工、复工令的签发需经发包人同意,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工程造价的变更及调整需经发包人核定 。 

关于监理 (略) (略) 、 (略) 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略) 、 (略) 由承包人提供;费用进入投标报价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姓    名:**   ;

职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 (略) 确定:

(1)     按通用条款     ;

(2)     按通用条款     ;

(3)     按通用条款     。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无  。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无   。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48小时前。

监理人 (略) 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无特别要求。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无。

关 (略) 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无特殊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施工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的50%, (略) 分随工程进度支付,其余规定按渝建发[2014]2 (略)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 。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价格调整按合同相关约定,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无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延 (略) 违约金2万元整。5天以上 (略) 违约金0.2万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最高不超过签约价的2%。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无。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

(2)                                  ;

(3)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不奖励  。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 不采用 

8.4.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1)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 (略) 有材料及设备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 (略) 采用的材料符合国 (略) 规范标准,符合发包 (略) 分的材料品牌、最高最低限价区间、规格及其他技术要求。

2)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在采购前 (略) 采购 (略) 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及监理人,发包人及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书面报告后十四日内予以确认,经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后承包人 (略) 。

3)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   。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略) 需要 (略) 所:按 (略) (略) 门要求。

(略) 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同上。

(略) 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同上。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    。

10. 合同价款的调整

10.1工程变更

所有工程变更、技术洽商、价款变更只有经发包人同意并发出业主指令才后能实施,通用条款中监理人变更的权利由发包人享有。重大设计变更及涉及变更金额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承包人在该变更、新增项目启动前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包人书面提出,经发包人、监理跟踪审核单位审核同意后调整 (略) 实施。

10.2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10.3 变更程序

10.1.3.1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   

10.1.3.2 批复期限:变更估价申请在资料完整无争议下14天内审核完毕。

10.4变更计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详本章14.2条规定。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奖励。

    11. 价格调整

11.1.1 价格波动的调整:不调整。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 (略) 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 (略) 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含进项税)、机械费(不含进项税)、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增值税额、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竣工档案编制费)、 (略) 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中 (略) 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相应的费用。中标后比选人不再对 (略) 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采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采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采用。

3、其他价格方式:不采用。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不采用  。

预付款支付期限:不采用。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采用。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不采用。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不采用。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17.1.2  计量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及补充项目清单明确的 (略)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一个月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采用     。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 (略) 计量:不采用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采用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1)本工程发包人不付备料款或预付款。

(2)发包人将工程进度款付到其中选人帐户上。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审核工程价款的75%进行支付。当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核的工程价款之和(含工程变更价款)的80%,待工程交付使用并经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至审定结算总价的90%,剩余10%支付办法:5%作为审计预留金,国家审计审定金额为本工程最终结算金额,国家审计完毕扣除审减金额后予以支付; 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承包人完成缺陷责任,发包人签认了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予以支付。

(3)工程质量保修按建筑工程质量 (略)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采用。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采用.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天内。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4天内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无      。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采用    。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按通用条款   。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 (略) 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     。

13.2.5移交、 (略) 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7天内     。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 (略) 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    。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通用条款       。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无    。

13.6 (略)

13.6.1 (略)

承包人 (略) 的期限:工程接收后。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在工程预验收完成后90天内将工程结算资料(含工程结算)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交结算资料的,自工程预验收完成后第91天起,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按1000元/天处以 (略) 罚金,直至合同总价的3%,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14天内 。

关于竣工付 (略) 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按第20[争议解决]执行 。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中标的工程投标总报价作为暂定的合同总价,其最终合同价款以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

本合同含竞争性比选文 (略) 风险。

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0.1结算 (略) 。

6、合同约定费用:

(1)比选人要求中选人完成合同以外施工范围内或施工范围外但与本施工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零星项目,中选人应接受比选人施工要求,并在施工前14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比选人提出施工签证,比选人在7天内予以签证后施工。如比选人未签证, (略) 施工后发生争议,由中选人负责。

(2)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费用。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无诤议情况下的期限:14天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7天内   。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年 。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  。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不采用   ; 

(2)5%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不采用      。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不采用   。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不采用。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年 。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 (略) 的合理时间:7天内。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不采用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7)其他:无。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 (略)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略) 范围内及变更以及周边衔接的工作内容的,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发包人审核后的损失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无     。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 (略) 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不采用  。

16.3承包人必须按月支付人工费,若有拖欠人工工资款时,发包人有权从月进度款支付中扣除,直接支付人工工资,承包人并因此承担工程结算总价0.1%的违约责任。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无。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    。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   。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否 。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不采用。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不采用 。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不采用。

其他事项的约定:不采用。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不采用。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方式解决:

(1)向 (略) 市建 (略) 申请仲裁;

(2)向沙坪 (略) 起诉。

21、补充条款

21.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设计变更、签证与计量、材料价格核定以及工程款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作,需严格按发包人相关管理办法 (略) 。

21.2承包人必须按月支付民工工资,若有拖欠民工工资款时,承包人承担工程结算总价0.1%的违约责任。若因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集体上告、上访、闹事(如拦马路、拉条幅、爬塔吊等),影响公共交通秩序、干扰政府正常 (略) 会 (略) 为发生,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总价0.2%的违约金。

21.3承包 (略) (略) 市人民政府令164号《 (略) 市人民政 (略) 区易 (略) 密闭运输的通告》和 (略) 市人民政府《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188号),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1.4因承包人原因解除合同,发包 (略) 履约保证金(如果有),并对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 (略) 结算,并且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21.5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 (略) 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 (略) 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 (略) 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 (略) 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6承包人应按实提交结算报告,不得高估冒算,提交结算金额(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略) 有经济、计量资料),与发包人审定金额比,其浮动比例应保持在正负5%以内(含5%);若浮动比例超出正负5%, (略) (略)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6: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件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该工程质保期为2年。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 (略) (略) 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 (略) 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 (略) (略) (略) 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无   。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       承包人(公章): 

地  址:     地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略) :     (略) :   

账  号:       账 号: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附件3: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附件4: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附件5: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附件6: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名    称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在“ (略) 区公 (略) 网(www.cq *** )”上下载。























第六章 图 纸

在“ (略) 区公 (略) 网(www.cq *** )”上下载。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 (略) 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八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目  录


一、 (略) 分

(一)比选函及比选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资料

二、 (略) 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电子文档)

三、资格审查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二)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管理机构

(四)其他资料

四、 (略) 分

施工组织设计

















一、 (略) 分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

          


比选申请文件

(略) 分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比选函及比选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资料






















 

(一) 比选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竞争性比 (略)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比选总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元,该工程项目经理为       。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3.随同本比选函提交比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比选函递交的比选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 (略) 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竞争性比选文件及其附件、答疑、 (略) 有内容。

6.                                       (其他补充说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比选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1.1.2.4 姓名:

2 工期 1.1.4.3 天数: 日历天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领取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申请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社  保  号: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略) 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比选申请人 (略) 保证明料复印件。社 (略) 保证明,事 (略) (略) (略) 门在编证明。社保证明原 (略) 保部门公章( (略) 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电子章均可), (略) 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 (略) 出具, (略) 退还其比选申请文件。

3、项目授权投标代理 (略) 职责的,一经查实将会取消其在沙区项目授权代理人资格。中选人在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限内不得变更项目授权代理人,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三)其他资料
































二、 (略) 分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

          



比选申请文件

                                      (略) 分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 (略) 分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

          


比选申请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二)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管理机构

(四)其他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领取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申请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社  保  号: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略) 保机构出具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比选申请人 (略) 保证明料复印件。社 (略) 保证明,事 (略) (略) (略) 门在编证明。社保证明原 (略) 保部门公章( (略) 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电子章均可), (略) 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 (略) 出具, (略) 退还其比选申请文件。

3、项目授权投标代理 (略) 职责的,一经查实将会取消其在沙区项目授权代理人资格。中选人在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限内不得变更项目授权代理人,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二)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略)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三)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社保


 

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合同任职

(略)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比选人及联系电话












 

(四)其他资料




 

四、 (略) 分

[由比 (略) 编制]













项目名称:西永大道观音庙隧道至西园路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工程

 

比选编号:泓展招字(2017148

 

 

 

 

 

 

公开竞争性比选文件

 

 

 

 

比选人: (略) 西永微电子 (略) (盖单位公章)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泓 (略) 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编制人:田              证书编号:渝建招【20150201

审核人:李             证书编号:渝建招【201100536

 

 

2018年2




目 录

TOC \o 第一章  比选公告...................................................... PAGEREF _Toc14213 2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 PAGEREF _Toc5403 4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PAGEREF _Toc32326 36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PAGEREF _Toc566 44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PAGEREF _Toc6279 76

第六章  图          纸................................................ PAGEREF _Toc12195 77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PAGEREF _Toc18464 78

第八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PAGEREF _Toc5717 79



























第一章  比选公告

西永大道观音庙隧道至西园路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工程

(略)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西永大道观音庙隧道至西园路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工程,比选人为 (略) 西永微电子 (略)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 (略) 国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 (略) 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 (略) 西永大道。

2.2项目概况:移动式中央隔离防护栏约920米,路面改造约200平方,本项目建安费约70万元。

2.3 比选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施工、路面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类似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若市外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比选,应按照《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 (略) ,已取得《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

  3.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4.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不需报名。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835日起,在 (略) 区公 (略) (略) (www.cq *** )下载竞争性比选文件及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比 (略) 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各比选申请人应随时关注《 (略) 区公 (略) (略) (www.cq *** )》上发布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和补充内容。

4.2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向比选代理机构缴纳资料费500/套,不交费者拒收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和地点 

5.1 比选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31310:00, (略) 大厅时间为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20183139:00—10:00时。

5.2 比选地点: (略) 市 (略) 区公 (略) ( (略) 区天梨路199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略) 的媒介

(略) 在 (略) 区公 (略) (略) (www.cq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西永微电子 (略)     

    址: (略) 市沙坪 (略) 大道62-1   

联 系 人:程老师                     

    话: ***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泓 (略) 有限公司

     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南路333号中渝 (略) 225楼  

联 系 人:易老师        

电话: ***

传真: ***                                                                                                      

 

                                                                  2018年35

 

 

 

 

 

 

 

 

 

 

 

 

 

 

 

 

 

 


第二章   比选申请人须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注:其他文字表述与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若有不一致时,以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条 款 号

条款名称

     

1.1.2

比选人

比 选 人: (略) 西永微电子 (略)     

    址: (略) 市沙坪 (略) 大道62-1   

联 系 人:程老师                     

    话: ***

1.1.3

比选代理机构

比选代理机构: (略) 泓 (略) 有限公司

地址: (略) 市 (略) 区 (略) 南路333号中渝 (略) 225  

联 系 人:易老师        

电话: ***

1.1.4

项目名称

西永大道观音庙隧道至西园路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工程

1.1.5

建设地点

(略) 西永大道

1.2.1

资金来源

业主自筹

1.2.2

出资比例

100%

1.2.3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比选范围

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移动式中央防撞隔离护栏施工、路面改造等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3.2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略) 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4.1

比选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本工程 (略) 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

1) (略) (略) 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2)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3) (略)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负责人(外地施工企业为入渝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 (略) (略) 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2.信誉要求:

1) (略) (略) (略) (略) 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其中近2年(2016年至今)(查询对象包括竞选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注:须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 (略) 核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2)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 (略) 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和《关于 (略) 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略) 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41号),由比 (略) 承诺近两年来没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 )负面记录和受罚黑名单(失信人除外)。否则,一经查实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和取消中选资格。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类 *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须提供建造师注册证、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11月至20181月比选申请人 (略) 保证明料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4.其他要求

(1)主要管理人员:

持有有效证件的施工员不少于1人,安全员不少于1人。

(主要管理人员应附有效的执业证或上岗证、社保机构出具的201711月至20181月比选申请人 (略) 保证明料复印件,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

5、外地施工企业

按照《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201651日起,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比选前 (略) 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 (略) 配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 (略) 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并在有效期之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提供外地入渝施工企业“企业基本信息”及“经济技术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截图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的公章。

6凡列入沙区不良建筑企业名单以沙建发[2016]22号、沙建发[2017]32号为准,即以下企业不得参与比选: (略) 市厦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略) (略) 有限公司、 (略) 市德感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略) (略) 。

中选单位不得与沙建发[2016]22号、沙建发[2017]32号文中公布的有不良记录的 (略) (略) 、 (略) (略) 、 (略) 市 (略) 、 (略) (略) 、 (略) (略) 以及熊明勇(身份证号: *** ********2358)、江和五(身份证号: *** ********2453)、熊锋(身份证号: *** XXXXXXXX1219)、黄晓华(身份证号: *** XXXXXXXX3995)、叶伦(身份证号: *** XXXXXXXX 243X)、谭远菊(身份证号: *** XXXXXXXX452X)、陈 (略) (身份证号: *** XXXXXXXX2632)、汪勇(身份证号: *** XXXXXXXX 339X)、李 * 红(身份证号: *** XXXXXXXX 3211)等签订劳务合同。

被沙 (略) (略) 门列入清欠不良记录尚未取消的以及在招投标、 (略) 行为、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正在接受沙 (略) (略) (略) 理而尚未结案的企业(或个人)回避本次投标。

下列企业、项目经理、授权代理人回避本次投标

1、 (略) 及项目经理范小龙

2、重 (略)

3、 (略) 市津粮 (略)

4、 (略) (略)

5、 (略) 市 (略)

6、 (略) 建工 (略) 及项目经理杨凛

7、重 (略) 及项目经理童謦

8、重 (略) 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邓海风

9、 (略) 平安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经理林济洲

10、 (略) (略)

11、 (略) 七 (略)

12、 (略) 威 (略) (略)

13、 (略) (略)

14、 (略) (略)

15、 (略) 市 (略)

16、 (略)

17、 (略) 市 (略)

特别提醒:

(1)资格审查材料所要求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2)社保要求:?社 (略) 保证明,事 (略) (略) (略) 门在编证明;?社保证明原 (略) 保部门公章( (略) 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电子章均可)。

(3)以上资料原件(除身份证、具有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具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网上截图和承诺书原件以外) (略) 代理公司,若比选申请人不能提供原件查验, (略) 有权将其比选申请 (略) 理。原件备查。

4)比选申 (略) 满足以上资格条件后才能通过资格审查。比选人无论在任何时候均有权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 (略) 核实,若发现资料存在虚假不实,比选人将有权随时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选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5)中选人中选后或在施工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比选申请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和主要管理人员,否则,发包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已经签定施工合同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并取消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还 (略) 分予以赔偿(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比选

不接受

1.9.1

(略)

各比选申请 (略) (略) 踏勘,不得因任何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等借而向比选人提出变更索赔或工期延长等要求。

1.10.1

比选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分包。

2.2.1.1

比选申请人要求澄清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截止时间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竞争性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 (略) 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183810:00时前通过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www.cq *** )向比选人提出质疑。

2.2.1.2

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竞争性比选文件如有澄清与修改,澄清与修改将于2018 3 9 1730时前在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www.cq *** )上公布,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由各比 (略) 下载,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比 (略) 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

在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因 (略) 上发布的比选补遗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比 (略) 负责。

2.2.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8313900分( (略) 时间)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3131000分( (略) 时间)

3.1.1

构成比选申请文件的其他材料

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但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比选报价

一、比选报价范围:本次比选范 (略) 有工程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图说以及工程量清单。如发现工程量清单中的数量与图纸中数量不一致,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通知比选人核查,除非比选人以补遗书的形式予以更正,否则,应以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数量为准。如发现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描述不完整以及工序不完整的,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通知比选人核查。否则比选人认为应完成该子目完整工序的价款已包括在其对应的工程量清单中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结算时经查实限价已包含相关工序组价的,比选申请人应予完成而得不到任何补偿。

二、施工条件:

1、水费、电费 (略) 缴纳。

2、中选单位应保持施工区域内及周边现有道路的畅通以及对相关设施的保护等,请比选申请人充分考虑, (略) 纳入比选报价中。

3、施工时必须确保车辆、行人安全,设置围栏及相应安全警示标志,请比选申请人充分考虑, (略) 纳入比选报价中。

4、在施工过程中,弃土运输时如有洒落,应 (略) (略) 清扫, (略)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略) (略) 安全。

三、比选报价原则和依据:

1、本工程比选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单位为元。比选总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本工程的比选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

3、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以本竞争性比选文件、施工合同条件、工程量清单、本次比选范围的施工设计图纸、勘察资料、国家及地方的技术和经济规范及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08年《 (略) 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 (略) 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2008年《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的2008年《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以及相关配套文件(配 (略) 合同签定之日前 (略) 市建委颁发的文件,合同签定之日后颁发的有关政策 (略) 。)为依据,结合比选申请人企业定额,自身实力、 (略) 情以及结合 (略) 市建委渝建发{2014}25号文、渝建发{2014}26号文、渝建发{2014}27号文、渝建发{2016}35号文、渝建{ * 号文等文件精神自主合理报价。

比选报价应包括完成比选范围内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措施费(含易撒漏物资密闭运输的费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税金、政策性 (略) 有费用。比选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规费、税金、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 (略) 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4、比选报价编制说明

4.1 (略) 报比选总报价包括了中选人为实施和完成该工程比选范围内及 (略) (略) (略) 需的人工费、设备费、材料费、机械费、 (略) 费、措施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保险费、运输费(含密闭运输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二次转运费、风险费用、缺陷修复费、政策性文件 (略) 有费用,以及 (略) 有责任、义务和风险( (略) 分清单项目、变更实施范围,以及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涨价等风险)。比选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视为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在对工程充分了解及对风险 (略) 作的完备报价,中选后不再对 (略) 调整。

4.2本工程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内容”描述不作为比选报价的唯一依据,比选申请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中“项目特征和主要工程内容”的描述结合竞争性比选文件、施工设计图纸、相关 (略) 的勘察情况等确定报价。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竞争性比选文件及清单编制说明包含的工作内容、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使用通告,竞争性比选文件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 (略) 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 (略) 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含进项税)、机械费(不含进项税)、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增值税额、安全文明施工费用、措施费、 (略) 有费用。中选后比选人不再对 (略) 调整。

比选报价中,所有组织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编制费、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费、总承包服务费等均按渝建发[2016]35号文的规定计算进项税额,并在单位工程费用 (略) 扣除。综合单价中的材料及机械价格均不含进项税

4.3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报价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及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工程量必须与比选人提供的一致,否则比选申请 (略) 理。

4.4 (略) 列的工程量系估算的和暂定的数量,仅作为比选报价的共同基础。工程结算以实际完成的合格工程量为依据。按比选人核实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根据有标价的工 (略) 报的综合单价结算和支付。

4.5比选申请人只有严格按比选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略) (略) 报价,并且必须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才能视为总体报价完整,不得出现漏项或增项,否则视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 (略) 理。比选申请人未填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子目,比选人将认为该子目的价款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其他子目的单价和合价中,比选申请人必须完成没有填入单价或总价的工程子目的工作内容,且不能得到额外的结算与支付。实施过程中,因比选人原因,需要对报价空白或报价为零的项目减少实际施工工程量或不予实施,比选人将按新增项目单价的计价原则计算出该项的综合单价以及相应的规费、措施费和税金,并按此从结算价中扣除。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合价比选人将不予接受(组织措施费除外);每一个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比选申请文件中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略) 理。

4.6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清单包括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和施工技术措施 (略) 分。

4.6.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

4.6.1.1比选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仅供比选申请人参考,比选申请人在比选报价时可参照比选人给出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和国家及 (略) 市相关 (略) 增减项目, (略) 报价。如果漏项或不报价或报价为零,视为已包含在其他项目清单综合单价内,中选后必须按比选人的指令及施工设计图完成该子项工作内容,比选人不 (略) 结算与支付。中选后以中选人比选报价时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包干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 分及比选 (略) 分除外)。

4.6.1.2根据《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规定,安全文明施工费由安全施工费、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及临时设施费组成。

4.6.1.2.1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由比选人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关于印发< (略) 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计取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渝建发[2014]25号)、《关于调整工程费用计算程序及工程计价表格的通知》(渝建价发[2014]6号)、《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发〔201635号)的相关规定和费用标准单列计算,安全文明施工费为暂定金额,与招标控制价一起公布。《比选函》及工程量清单报价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视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 (略) 理。

4.6.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

4.6.2.1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由比选申 (略) 踏勘情况及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施工经验,以 (略) 报价,中选后以项计列的施工技术措施费不再调整(技术措施清单中要求以暂估价计列的项目以 (略) 分和比选 (略) 分除外)。

4.6.2.2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如果有),比选申请人必须按比选人给出的施工技术措施 (略) 报价,不得擅自变改比选人提供的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中的序号、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否则视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 (略) 理。中选后不论何种因素影响,相应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及工程量清单说明按实计量。

4.6.2.3技术措施清单中以暂估价计列的项目(如果有),中选后,由中选人提出实施方案,经比选人批准后,按批准的实 (略) 签证的工程内容按实结算。

4.6.3 以下内容产生的措施费、风险费由各比 (略) 考虑列入本次比选报价内:

4.6.3.1配合管线维护、迁建产生的费用;

4.6.3.2地下障碍物的清除及地面构筑物的保护费用;

4.6.3.3施工配合费;

4.6.3.4比选申请人为完成承包内容 (略) 有关建筑工程规范、规程要求,为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安全必须采取的特殊措施以及配套完成 (略) 需的费用;

4.6.3.5 (略) 停电影响延误工期, (略) 预备柴油发电机组,自备发电机的功率应与工程需用电力负荷相适应,确保施工期间能正常使用。 (略) 停电, (略) 发电, (略) 考虑该因素的有关费用,发包人不对发电费用予以补偿, (略) 准备抽水设备和准备蓄水池,并同时考虑水压不足的加压措施和考虑由此产生的相应费用,发包人不对抽水、蓄水和加压等费用予以补偿。发包人不对停水、停电造成的停窝工事件作任何签证, (略) 停水、停电延长工期;

4.6.3.6除工程量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技术措 (略) 有的施工措施变化均不调整(包括与施工工程毗邻建筑的防干扰保护措施);

4.6.3.7由于施工措施或措施不当而造成的关联 (略) 理;

4.6.3.8本竞争性比选文件承包方式风险;

4.6.3.9人工、机械、材料价格上涨风险;

4.6.3.10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竣 (略) 需的费用;

4.6.3.11施工安全措施及防护 (略) (略) 门要求的专项措施。

4.7材料、设备采购及报价

① (略) 需材料、设备原则上 (略) 采购,但所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设计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并提供相应合格证明资料、质保书等。比选人将随时抽查工程施工进度和质量,一旦发现中选人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不符合要求,将责令其整改,直至达到比选人要求, (略) 有整改费用,工期将不予延长。若中选人在收到比选人整改通知后3 (略) 整改,比选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不支付已完工程的任何费用。

② (略) 需材料、设备由各比选申请人参照 (略) 市建设 (略) 主办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2017年第 12期公布的信息价(不含税价) (略) 行情以及比选申请人的自身实力自主报价,并承担施工期材料价格的涨跌或政策变化产生风险,中选后不作调整,中选人不得因此停工或产生索赔事项。 (略) 报综合单价分析表中的材料价格应与“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及价格汇总表”中的相应材料价格一致。

③材料运输距离及费用由比选声请人根据自身情 (略) (略) 确定,中选后不调整。施工过程中的材料、成品、 (略) 内、场外运输及多次转运,纳入报价中包干使用,不作任何调整。

4.8人工费:由各比选申请人参照 (略) 市建设 (略) 主办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2017年第三季度信息价 (略) 行情自主测 (略) 分项综合单价中,中选后不再调整。

4.9若因比选人原因(如:设计变更及项目增减等)造成人、材、机停(窝)工、物价上涨、工期延长等,其相关费用由比选申请人纳入比选报价中, (略) 支付其它费用或调整中选单价,但影响的工期,比选人同意顺延。

4.10本工程比选总报价最高限价为: *** .76  元(大写: * * * 万 * 仟 * 佰 * * 元 * 角 * 分 ),其中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15074.28元。本 (略) 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随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出的附件。

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报价超过相应最高限价的,其比选申请 (略) 理。安全文明施工费必须按照比选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否则其比选申请 (略) 理。

4.11招标清单报价格式的填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比选申请人根据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填报工程项目总价表、单项工程费汇总表、单位工程费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措施费项目清单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计价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技术措施项目综合单价分析表、人工、材料、机械数量及价格表、主要清单项目综合单价表。比选函的比选总 (略) 附工程量 (略) 报金额一致。比选申请人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 (略) 比选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比选报价的单价中。否则视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不响应, (略) 理。

②《比选函》上的比选总价必须与《工程项目费汇总表》上的投标总价一致。

③不同单位工程中,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中相同的清单子目(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相同)的子目报价必须一致(角分位上的不一致可忽略),否则以最低报价结算。

④工程量清单及其 (略) 有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规定的单位和人员签字、盖章。

⑤工程量清单及计价格式中的任何内容不得随意删除或涂改。

⑥比选申请人不得采用总价百分比优惠(下浮) (略) 比选报价,其优惠应直接体现在各项比选报价的单价中。

3.3.1

比选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3.4.1

比选保证金

一、比选保证金的交纳
 
(一)比选保证金交款形式:
   1
、比选保证金缴纳

  1)为便于各比选申请人顺利、快捷的缴纳比选保证金,请及时在 (略) 区公 (略) 完成 (略) 基本账户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流程详见: (略) 市 (略) 区公 (略) 网站( www.cq *** )登记专区栏目中 (略) 基本账户登记备案须知

   2)比选申请人必须于比选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4:00前将保证金从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入本项目指定的保证金账户(本项目保证金账号由母账号和子账号共同组成, (略) )。

   3) (略) 上报名方式报名, (略) 规定的账号、方式、金额缴纳比选保证金的视为有效报名,否则其报名无效。

   4)标书费在递交比选申 (略) 缴纳,不得与比选保证金一并缴纳。

2、特别提示:

(略) 核验比选申请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 (略) 回单原件及复印件。

(二)比选保证金的金额
    比选保证金为人民币 * 万元整(¥10000.00元)。

(三)保证金到账时间
   
在比选截止日前一工作日下午1400之前比选保证金专用账户收到的比选保证金为有效比选保证金。

二、比选保证金的退还

中选通知书发出5个工作日内, (略) 向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比选申请人退还比选保证金;收到 (略) 门备案的合同副本(复印件)和比选人的书面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 (略) 向中选人和其他中选候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本须知第1.4.1项规定提供的资料(除身份证、具有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具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网上截图和承诺书原件以外)均需提供原件备查。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

年份要求

20131231日至2017123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比选

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盖章要求

按本章比选申请人须知3.7执行。

3.7.4

比选申请文件的

份数

(略) 分: 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略) 分: 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资格审查资料: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略) 分:一式二份(不分正副)。

3.7.5

装订要求

1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评审,各比选申请人 (略) 分、 (略) 份、资格审查资料、 (略) 分各自分别装订成册。

1) (略) 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从目录后正文起逐页标注页码。

2) (略) 分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

3)资格审查资料的装订要求

应按照第八章规定格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从目录后正文起逐页标注页码。

4《施工组织设计》面页使用A4白色厚型纸(以不显示比选申请人单位名称为标准)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横向居中标明“施工组织设计”(不加引号);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后折叠成腰为8.5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及整个《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得显示与比选申请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施工组织设计》得0分。

《施工组织设计》 (略) 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可采用A3号图幅;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眉、页脚;《施工组织设计》左侧装订(可胶装也可线装),不得使用塑料夹条,不得出现白页、残页、倒置页。违反上述任意一项,其《施工组织设计》得0分。

4.1.1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

1.比选申请文件袋使用 (略) 分袋、 (略) 分袋、“资格审查资料”袋、“ (略) 分”袋以及投标文件大袋。

2. (略) 分装入 (略) 分袋中,密封并 (略)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3. (略) 分装入 (略) 分袋中,密封并 (略)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4、 (略) 分装入“ (略) 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

5. “ (略) 分 (略) 分、“ (略) 分”袋等小袋装入投标文件大袋中,密封并 (略)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同时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应按本表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6. “资格审查资料袋单独提交,不装入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内,密封并 (略) 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4.1.2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

7. 如果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未按上述规定封装,比选人或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注:若比选 (略) 装下相应的比选资料,可以增加相同的比选小袋、投标文件 (略) 装下比选小袋,可以增加相同的投标文件大袋。

4.1.2

封套上写明

   应在投标文件大袋和资格审查资料袋封套上写明如下内容:

比选人的地址                               

比选人名称:                                                   

                             比选申请文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地点

地点: (略) 市 (略) 区公 (略) ( (略) 区天梨路199号)

4.2.3

是否退还比选申请文件

5.1

开标

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 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 (略) 市 (略) 区公 (略) ( (略) 区天梨路199号)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 (略) 开标:

   l)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3)公布在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 (略) ;

4参加开标会议的比选申请人是法定代表人的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并提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一份;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

按照《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规定,201651日起, (略) 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前 (略) 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开标时出示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原件。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原分支机构入渝登记备案证失效的和新入渝的市外建筑施工企 (略) 乡建委“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并在有效期之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供外地入渝施工企业“企业基本信息”截图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鲜章。否则, (略) 退还比选申请文件。

(5)展示比选保证金缴款情况,核验各比选申请人比选保证金递交情况,比选保证金不符合3.4.1规定要求的,当众退还其比选申请文件。

(6)密封情况检查;比选申请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

(7)设有最高限价,公布最高限价;

(8)开启比选申请文件顺序:随机开启;

(9)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开启资格审查资料袋、投标文件大 (略) 分袋、 (略) 分袋、 (略) 分袋,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比选总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

    10)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11)开标结束。

6.1.1

(略) 的组建

1. (略) 构成: 5 人。

2.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在 (略) 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7.1

是 (略) 确定中选人

否,推荐经评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

7.3.1

履约担保

  1.担保形式:转账或现 (略) 保函;

  2.担保金额:合同价的10%

  3.中选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提供。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转账或现金支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银行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解保。

8.1

重新比选

    1.比选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 3 个的;

    2. (略) (略) 有比选的;

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略) 比选,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结算原则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中选的工程比选总报价作为暂定的合同总价,其最终合同价款以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据。

本合同含竞争性比选文 (略) 风险。

结算总价=税前工程造价×(1+建筑业增值税税率11%)±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税前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新增或变更等引起的增(减)子项结算价 规费-进项税额。各部分的结算原则如下:

1、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结算价:

以中选人比选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子项工程量

①子项工程量: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工程量清单和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②子项综合单价以中选人比选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中子项综合单价为结算依据。某一子项的合 (略) 报综合单价与工程量清 (略) 得的合价,则结算时以该子项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 (略) 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如中选总价小于各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则结算总价按中选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 (略) 下浮。如两种情形均存在,则先按中选总价与工程量清单报价之和相比的同比例下浮该子项总价,再用下浮后的合价报价除以相应子项工 (略) 得的单价为相应子项的结算单价。

2、措施费:

2.1施工组织措施项目费:以中选人比选报价时的施工组织措施项目清单报价包干使用(安全文明施工费、 (略) 分及比选范 (略) 分除外。安全文明施工费按渝建发[2014]25号文、渝建发[2016]35号文规定按实办理结算(安全文明施工综合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则不计取);暂估总价及比选 (略) 分的组织措施 (略) 2008定额规定标准 (略) 分造价下浮5%按实计算)不作调整。

2.2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

2.2.1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计列的项目,无论因设计变更或施工工艺变化等任何因素而引起实际措施费的变化,均按投标时施工技术措施项目费的报价作为结算价(技术措施清单中要求以暂估价计列的项目以 (略) 分和比选 (略) 分除外);

2.2.2技术措施清单中以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工程内容、工程量及计量单位列项的项目,以中选人比选报价的综合单价乘以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规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办理结算;

3、设计变更及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新增项目(含招标范围以外的项目)价款结算办法: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中选人在该变更、新增项目启动前14天内向监理单位、比选人提出,经比选人、监理单位审核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如下:

A.工程内容与比选报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的子项或类似子项,则按投标时的相同子项或类似子项的 (略) (类似子项的综合单价由比选人审定)。

B.工程内容如有与工程量清单不同的子项,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2008年《 (略) 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08年《 (略) 市装饰工程计价定额》、《 (略) 市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JZDE-2008)、2008年《 (略) 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及配套的2008年《 (略) 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和《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施工机械台班定额》、渝建发[2016]35号文以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对相应的工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重新组价,重新组价原则:(人工、除土建工程中的装饰材料、安装未计价材料设备外的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以本项目开工报告确认的开工时间到本 (略) 预验收的时间为准) (略) 市建设工程 (略) 主办的《 (略) 工程造价信息》 (略) 指导价的平均值作为结算价(不再计取采保费、 (略) 网员价;材料价格均不含进项税);《 (略) 工程造价信息》没有的 (略) 有土建工程中的装饰材料、安装未计价材料设备价格以比选人和监理工程师认质核定的价格为准),经比选人审核同意后, (略) 分的综合单价下浮5%后(下浮基数不含人工价差、材料价差、比选人认质核价的未计价材料费)办理结算。

4、规费:按投标费率结算,若中选人的比选报价中规费费率高于规定费率,则以规定费率结算。

5、税金(含进项税和销项税和增值税):按渝建发[2016]35号文规定计算。

6、合同约定费用:

1)比选人要求中选人完成合同以外施工范围内或施工范围外但与本施工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零星项目,中选人应接受比选人施工要求,并在施工前14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比选人提出施工签证,比选人在7天内予以签证后施工。如比选人未签证, (略) 施工后发生争议,由中选人负责。

2)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费用。

10.2

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比选人不付备料款或预付款。

2)比选人将工程进度款付到其中选人帐户上。工程进度款每月按比选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审核工程价款的75%进行支付。当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核的工程价款之和(含工程变更价款)的80%,待工程交付使用并经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至审定结算总价的90%,剩余10%支付办法:5%作为审计预留金,国家审计审定金额为本工程最终结算金额,国家审计完毕扣除审减金额后予以支付; 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承包人完成缺陷责任,发包人签认了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予以支付。

3)工程质量保修按建筑工程质量 (略) 。

10.3

综合交易服务费

按照 (略) 渝价〔2016232号文 (略) 投标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本次交 (略) 由中选人支付。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前一次性支付给 (略) 市 (略) 区公 (略) 。

注:交易服务费包含在比选报价中,不单列。

10.4

   比选代理服务费

1、本工程比选代理服务费以按照比选人与代理单位的双方协商议定为准。

2、该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比选人支付。




1.  总则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比选比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比选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 (略) 比选。

1.1.2  本比选项目比选人: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标段比选代理机构: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比选项目名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比选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比选项目的出资比例: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3  本比选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  比选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比选范围: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4.1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信誉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项目经理资格: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其他要求:中选后比选申请人员不得更换。

1.4.2本工程比选人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1.4.3  比选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 (略) 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比选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比选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比选。

1.5  费用承担

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比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比选比选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比选比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略)

1.9.1本工程比选人不组织各比 (略) 现场踏勘,由各比 (略) 踏勘。以便比选申请人获取有关编制比选申请文件 (略) (略) 有资料。无论比选申请人是 (略) ,均被认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 (略) ,对本合同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

1.9.2比选人向比选申请人提 (略) 的资料和数据,是比选人现有的能使比选申请人利用的资料。比选人对比选申请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1.9.3比选申请人及其人员经过比选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比选 (略) ,但比选申请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比选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比选申请人应对由 (略) 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1.9.4如果比选申请人认为 (略) 现场踏勘,比选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比选申请人承担。

1.10  比选预备会

1.10.1  比选人不召开比选预备会。

1.1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本项目不允许偏离。

2.  竞争性比选文件2.1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比选文件包括:

1)比选公告;

2)比选申请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9)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1.10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竞争 (略) 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比选 (略) 分。

2.2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澄清

2.2.1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比 (略) 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及方式,要求比选人对竞争性比选文件予以澄清。

2.2.2  竞争性比选文 (略) (略) 有比选申请人,竞争性比选文件一经比选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竞争性比选文件为准,对所有比选申请人产生约束力。

2.3 竞争性比选文件的修改

2.3.1 竞争性比选文件发出后,在比选截止日期前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比选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比选申请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竞争性 (略) 修改;

2.3.2竞争性比选文 (略) (略) 有比选申请人,竞争性比选文件一经比选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竞争性比选文件为准,对所有比选申请人产生约束力。

2.3.3当竞争性比选文件、竞争性比选文件澄清、修改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修改文件为准; (略) 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2.3.4比选人保证竞争性比选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比选截止 (略) 有比选申请人。为了使比选申请人在编写比选申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竞争性比选 (略) (略) 研究,比选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通知比选申请人。

3.  比选申请文件3.1  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

3.1.1 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比选函及比选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委任书;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4)项目管理机构;

5)资格审查资料;

6)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2  比选报价与结算

详见竞争性比选文件前附表

3.3  比选有效期

3.3.1  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比选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 (略) 有比选申请人延长比选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的,其比选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保证金。

3.4  比选保证金

3.4.1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要求、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的比选保证金格式递交比选保证金及对比选保证金的时间要求,作为比选申请 (略) 分一起递交,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无效。

3.4.2  比选申请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及其要求的,其比选 (略) 退还。

3.4.3  比选保证金的退还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比选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

2)中选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经查实比选申请人提供了虚假资料的。

4)违反9.2条纪律要求的。

5)法律法规及本竞争性比选文件约定的其它情形。

3.4.5(1)比选保证金为无条件担保;

     (2)比选保证金的受益人为比选人;

3.5  资格审查资料

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比选方案

不允许

3.7  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

3.7.1  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申请 (略) 分。其中,比选函附录在满足竞争性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

3.7.2  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竞争性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技术标准和要求、比选范围、比选有效期、比选保证金有效期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3  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比选申请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比选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 (略) 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7.4  比选申请文件份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4.  比选4.1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密封及编制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及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要求。

4.1.2  比选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2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2.1  比选申请人应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4.2.2  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 (略) 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4.2.4  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文件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3  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

4.3.2  比选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 (略) 分。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 (略) 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比选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比选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 (略) 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详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  评标6.1  (略)

6.1.1  评标由比选人依法 (略) 负责。 (略) 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略) 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6.1.2  (略) 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比选人或比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 (略) (略) (略) 门的人员;

3)与比选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比选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比选、评标以及其他与比选比选有关活动 (略) (略) 政 (略) 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略) 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 (略)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7.1  定标方式

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 (略) 比选的项目,比选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排名第一的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 (略) 合同、不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选 (略) 为等情形,不符合中选条件的,比选人可 (略) 提出的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略) 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选通知

比选 (略) 指定的媒介上公示(不少于三日)。同时将中选 (略) 使用的业绩予以公示,业绩包括比选企业等,由比选代理机构将 (略) 使用的业绩名称等信息与中选公示一起发布。公示期间无异议或投诉、异议不成立,比选人在公示期结束后五日内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定标办法确定中选人。在确定中 (略) (略) 门签发 (略) 市建设工程施工比选比选情况确认书和比选人签发 (略) 市建设工程中选通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不领取中选通知书的将被取消中选资格,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7.3  履约担保

7.3.1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7 天内汇入比选人指定帐户,签订施工合同前,中选人应向比选人提交本须知前附表第7.3.1项规定金额的履约担保金,比选人向中选人提供对等的工程款支付担保。

7.3.2 如果中选人不能按本须知第7.3.1 (略) ,比选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比选保证金,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还应比选申请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金额:中选价的10%

7.4  签订合同

7.4.1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据竞争性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或未按竞争性比选文件时限签订施工合同的,比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 (略) 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比选人向中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8.  重新比选和不再比选8.1  重新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

1)比选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 3 个的;

2) (略) (略) 有比选的;

3)经评审后,如有效比选申请人不足三个的,且使得比选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略) 比选,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2  不再比选

重新比选后比选申请人仍少于三人,按法定程序开标和评标,确定中选人。经评审无合格比选申请人,属于审批或核准项目的, (略) 门批准可以不再比选。

9.  纪律和监督9.1  对比选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人不得泄漏比选比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禁止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比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串通比选:

1)比选人在开标前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比选申请人;

2)比选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比选申请人泄露标底、 (略) 成员等信息;

3)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压低或者抬高比选报价;

4)比选人授意比选申请人撤换、修改比选申请文件;

5)比选人明示或者暗示比选申请人为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提供方便;

6)比选人与比选申请人为谋求特定比选申请人中选而采取 (略) 为。

9.2  对比选申请人的纪律要求

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比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比选,不得向比选 (略) (略) 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比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比选,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比选申请人之间协商比选报价等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比选申请人之间约定中选人;

3)比选申请 (略) 分比选申请人放弃比选或者中选;

4) (略) 、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比选申请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比选;

5)比选申请人之间为谋取中选或者排斥特定比选申请人而采取 (略) 动

6)比选申请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比选比选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比选申请人相互串通比选,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比选申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比选事宜;

3)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比选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比选申请人的比选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比选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比选。

 比选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 (略) 为,骗取中选的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 (略) 为。

9.3  (略) 成员的纪律要求

(略) 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 (略) 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 (略) 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 (略) ,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 (略) 。

9.5  投诉

比选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比选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 (略) (略) 门投诉。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详见比选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开标记录表

                    工程施工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________________

序号

比选申请人

密封情况

比选保证金

比选报价(元)

质量目标

工期

备注

签名

 

 

 

 

 

 

 

 

 

 

 

 

 

 

 

 

 

 

 

 

 

 

 

 

 

 

 

 

 

 

 

 

 

 

 

 

 

 

 

 

 

 

 

 

 

 

 

 

 

 

 

 

 

 

 

 

 

 

 

 

 

 

 

 

 

 

 

 

 

 

 

 

 

 

 

 

 

 

 

 

 

 

 

 

 

 

 

 

 

 

 

 

 

 

 

 

 

 

 

 

 

 

 

 

 

 

 

 

 

 

 

 

 

 

 

 

 

 

 

 

 

 

 

 

 

 

 

 

 

 

 

 

 

 

 

 

 

 

 

 

 

 

 

 

比选最高限价

         

比选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附表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比选申请人名称):

                                    (项目名称)施工 (略) ,对你方的比选 (略) 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  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工作组负责人:               (签字)

  

                                                  年         

 

 

 

 

 

 

 

附表三: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施 (略) :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其他文字表述与评标办法前附表若有不一致时,以评标办法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比选申请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比选函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辨。

1.比 (略) 有数据均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规定;

2.比选申请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3.按规定提供了拟投入的主要人员的证件复印件,证件清晰可辨、有效;

 4.比选申请文件的编制符合第二章3.7款的规定。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在竞争性比选文件没有规定的情况下,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比选申请文件的签署

比选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齐全。

委托代理人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等级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1.4.1项规定

 安全生产条件

(略) (略) 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三类人员”) (略) (略) 门颁发的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信誉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1.4.1项规定

项目经理资格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1.4.1项规定

其它要求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1.4.1项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比选内容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1.3.1项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1.3.3项规定

比选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3.3.1项规定

比选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比选申请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已标价

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给出的范围及数量, (略) 控制价,但也不得低于比选申请人的企业成本,否 (略) 理。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且比选申请文件中载明的主要施工技术和方法及质量检验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程和强制性标准。

实质性要求

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OO)

1、比选总报价90

2、业绩10

特别说明:施工组织设计30 (若出现第一名综合得分相同时,再对得分相同的比选申请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本章评标办法3.2.13) (略) 评审,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排序依据。若未出现以上情况,则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参与评审)

2.2.2

比选总报价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人( (略) 控制价的, (略) 控制价的除外)比选总报价中去掉六分之一(不能整除的按小数前整数取整,不足六家报价则不去掉)的最低价和相同家数的最高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比选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

1

比选总报价评分标准

90

2.2.4

2

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10

2.2.4

3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6

内容完整,具有系统性和针对性;优4-6分,良2-4分,差0-2分,保留两位小数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4

重点 (略) 采用的施工方案、程序和措施的科学性和针对性;优3-4分,良1-3分,差0-1分,保留两位小数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4

质量保证体系的方案、措施等是否先进、合理和可靠;优3-4分,良1-3分,差0-1分,保留两位小数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6

保证施 (略) 文明施工的措施是否科学、可靠;优4-6分,良2-4分,差0-2分,保留两位小数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5

施工过程中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是否科学,有效;优4-5分,良2-4分,差0-2分,保留两位小数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5

总进度计划是否满足本工程要求,各关键路径的工期 (略) ,保证工期的措施是否科学、可靠;优4-5分,良2-4分,差0-2分,保留两位小数

3

评标程序

1、 (略) 初步评审,( (略) 分不参与初步评审),再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2款至3.4款规 (略) 详细评审,并按本章第2.2.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比选申请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选候选人。

注:?若出现第一名综合得分相同时,再对得分相同的比选申请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本章评标办法3.2.13) (略) 评审,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排序依据。若未出现以上情况,则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参与评审。

?若出现第二名综合得分相同时,以竞标报价低的优先。

2. (略) 有比选申请人的比选 (略) 评审,有效比选申请单位不足三个使得比选明显缺乏竞争的, (略) (略) 比选。

3.2.1

1

比选总报价得分(A

比选总报价得分(90)

初步评审合格的,得本附表2.2.1规定分值的满分90分。在此基础上,比选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增加1%2分,每减少1%0.5分,扣完为止。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3.2.1

2

业绩(B

业绩

10分)

投标人20131231日至20171231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单项合同金额7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业绩的,每有1个得2分,此项最多得10分。

(须附业绩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资料(或业主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核查原件。)

3.2.1

(3)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C)

施工组织设计得分30分)

内容完整性和编制水平

6

2.2.4(3)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比选申请人施工组织设 (略) 有 (略) 有评分汇总后取平均值为该比选申请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得分。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4

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

6

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

4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措施

5

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

5

3.2.3

比选申请人得分

比选申请人得分=A B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 (略) 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 (略) 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或根据比选人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但比选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若出现第一名综合得分相同时,再对得分相同的比选申请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本章评标办法3.2.13) (略) 评审,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排序依据。若未出现以上情况,则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参与评审。若出现第二名综合得分相同时,以竞标报价低的优先。

2.  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比选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 (略) 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比选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略) 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3.5.1 项至第 3.5.7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将不再评审,评标专家如在评标过程中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存疑,应立即报告监督机构。 (略) 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比选 (略) 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 (略) 理。

3.1.2  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 (略) 理:

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无串通比选未作书面说明或有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提供的文件内容不齐全的。

3.1.3  比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以下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5分钟内对其修正 (略) 确认,超时或因比选申请人原因造成无法确认的,视为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 (略) 理。

1)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 (略) 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 (略) 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按本章第 3.2.1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比选总报价计算出得分A

   按本章第 3.2.1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因素算出得分B

 按本章第 3.2.1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算出得分C;(若出现第一名综合得分相同时,再对得分相同的比选申请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本章评标办法3.2.1(3) (略) 评审,并以施工组织设计得分为排序依据。若未出现以上情况,则施工组织设计均不参与评审)。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比选申请人得分=A B

3.2.4 (略) 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比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比选申请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 (略) 理。

 3.3  比选申请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 (略) 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 (略) 提交比选申请文件中不明 (略) 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 (略) 补正。 (略) 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比选申请 (略) 分。

3.3.3  (略) 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 (略) 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选人外, (略) 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3.4.2  (略) 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A:废标条件

附件A:综合评估法废标情况一览表

一览表废标条件 (略) 不得判为重大偏差。


章节号

条款名称

废标条件

第二章3.2

比选报价

比选申请人在工程量清单中多报的子目和单价或总价发包人将不予接受,并将被视为重大偏差。

比选人在工 (略) 列出的价格(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比选申请人不得修改。

比选总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比选申请 (略) 理。

(略) 发现比选申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比选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比选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比选申请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比选申请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略) 认定该比选申请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 (略) 理。

第二章3.4

比选保证金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比选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 (略) 分。

 

 

第三章3.1

 

 

 

 

初步评审

 

 

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 (略) 理:

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无串通比选未作书面说明或有弄虚作假或 (略) 为的;

3) (略) 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提供的文件及原件内容不齐全的。

比选报价有算术错误的, (略) 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原则对 (略) 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 (略) 理。

 

其他

[比选人必须明确]

答疑及补遗作为竞争性比选 (略) 分,未响应的,其比选申请 (略) 理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条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略) 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略) 西永微电子 (略)      

承包人(全称):中标单位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资金来源:****。

4.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5.工程承包范围:按招标项目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

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按中标通知书约定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如果有)。

在合 (略) 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 (略) 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 (略) 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 (略) 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略) 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 (略) 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 (略) 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 (略) 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 (略) 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十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八份,承包人执六份。

 

 

 

 

 

 

 

 

 

 

 

 


 

 

(略) 分  通用合同条款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 ***

 

 

 

 

 

 

 

 

 

 

 

 

 

 

 

 

(略) 分 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合同

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   无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4监理人:

    称: ;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2.5 设计人:

    称:;

资质类别和等级:*** 

联系电话:***    ;

电子信箱:***    ;

通信地址:***    。

1.1.3 工程和设备

1.1.3.7 (略) (略) (略) 包括:   进场临时便道,施工临时设施。

1.1.3.9 永久占地包括:  本工 (略) 有用地     

1.1.3.10 临时占地包括:  进场临时便道,施工临时设施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无。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无      。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无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按通用合同条款顺序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日内;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 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按工程招标项目填写。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安全应急方案,总价子目的支付分解报告等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五份;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十五天    。

1.6.5 现场图纸准备

(略) 图纸准备的约定:按 (略) 。

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14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略) 代表???。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略) (略)         ;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略)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1.10 交通运输

1.10.1 (略) 的权利

(略) 的权利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取得 (略) 所需的批 (略) 权利,以及 (略) 需修建临时道路和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发包人给予配合。

1.10.3 场内交通

(略) (略) 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按施工红线划分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 (略) 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由承包人按施工组织设计提供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费用进入投标报价由承包人负责实施。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 (略) 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 (略) 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 

1.11.2 关于承包人 (略) 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条款     。

1.11.4 承包人在 (略) 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条款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1.13.1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不调整  

1.13.2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不调整。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名:**   ;

身份证号:**    ;

    务:**    ;

联系电话:**   ;

电子信箱:**    ;

通信地址:**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 (略) (略) 过程中与发 (略) 有事宜。

2.4 (略) 、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略)

关于发包人 (略) 的期限要求:工程开工日期前七天完成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 (略) 需要的条件,包括:

1) (略) 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已具备。

2) (略) 需的水、 (略) 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用电接入点、 (略) 内及 (略) 的交通条件均 (略) 解决,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水电要求单独装表计量,施工(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承包人应充分考虑停水、停电因素,因停水、停电而造成自发电、储水措施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 (略) 进场施工单位的用水用电需求,无条件配合发包人的管理安排,自备发电措施及其他储水措施以保证 (略) ,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同时工期不得顺延。

3) (略) 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在本合同段开工建设前,场外道路由发包人指定位置, (略) (略) 和维护,如果承包人需要另外开辟道路,须报经发包人批准后, (略) (略) 工作及费用;场内便道按承包人编报经发包人审定的施工组织方案实施,费用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工程开工前提供现有资料。承包 (略) 情况对 (略) 复核,并对复核结果负责。

5)由发包人 (略) 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所有证件由承包人办理,以承包人为主, (略) 协助。

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承包人提出读图纪要10日内。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开工前。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不提供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不采用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2)需承包人办理 (略) 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均 (略) 负责办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3)已完工程成品的管理和维护:工程竣工验收之前及竣工验收之后质保期内未移交接收单位期间均由承包人负责成品的管理和维护,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国家建设工 (略) 需所有资料。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竣工图纸质 * 套,两套电子文档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预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合格后纸质文档原件2份含扫描件、光盘2份为专项验收提供相关竣工图4份。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1)承包人在工程预验收完成后90天内将工程竣工资料(含工程结算)报送监理单位审核,监理单位必须在20天内审核完成,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监理单位审核完成后送业主单位复核,由业主审核工程结算。

2)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交结算资料的,自工程预验收完成后第91天起,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按1000/天处以 (略) 罚金,直至合同总价的3%,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6) (略) 的其他义务:

6.1.1按通用合同条款。

6.1.2为他人提供方便

承包人为他人提供条件的内容:

(略) 后7日内向发包人及监理 (略) 地;

(略) 道路的修建或保护、交通标志标牌和信号设备的完善均由承包人负责。

6.1. (略) 地周围及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已有地下管线详图的项目,承包人对地下管线的保护可能发生的费用进入投标报价中;对没有地下管线详图的项目,承包人在涉及地下管线的工序中要做到精心施工,不得对地下管线造成损坏,如果造成损坏,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需对该地下管线采取保护措施的,承包人要即时书面报告监理和发包人提出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或方案,在获得批准后实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否则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6.1.4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按规定 (略) 门缴清应缴纳的费用,并配合发包人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等。

     (略) 理方法:承包人为以上提供服务可能发生的费用均进入投标报价中。

3.2 项目经理

3.2.1项目经理:

    名:**   ;

身份证号:**  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

关于项目经理每 (略) 的时间要求:每月不少于23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 (略) 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每日罚款2千元。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担10万元违约金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承担10万元违约金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 (略) 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七天内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5万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 (略) 的批准要求:   按通用条款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5万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 (略) 的违约责任:  2万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按通用条款。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通用条款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3.6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移交日止。

3.7 履约担保

3.7.1.担保形式:转账或现 (略) 保函;

  3.7.2.担保金额:合同价的10%

  3.7.3.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提供。

  3.7.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

转账或现金支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银行保函: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解保。

4. 监理人

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按通用条款。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开工、停工、复工令的签发需经发包人同意,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设计变更、技术洽商、工程造价的变更及调整需经发包人核定。

关于监理 (略) (略) 、 (略) 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 (略) 、 (略) 由承包人提供;费用进入投标报价   

4.2 监理人员

总监理工程师:

    名:**   ;

    务:**   ;

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 ;

联系电话:**   ;

电子信箱:**   ;

通信地址:**   ;

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   。

4.4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 (略) 确定:

1     按通用条款     

2     按通用条款     

3     按通用条款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3 隐蔽工程检查

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48小时前。

监理人 (略) 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无特别要求。

6.1.4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无。

关 (略) 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6.1.5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无特殊要求 。

6.1.6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施工合同签订后10日内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的50%, (略) 分随工程进度支付,其余规定按渝建发[2014]25 (略) 。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无。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2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无。

7.3.2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18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价格调整按合同相关约定,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工期延续5 (略) 违约金2万元整。5天以上 (略) 违约金0.2万元。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最高不超过签约价的2%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无。

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                                 

2                                 

3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的奖励:  不奖励 

8. 材料与设备

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不采用

8.4.2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

1)承包人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的材料: (略) 有材料及设备均由承包人采购,承包 (略) 采用的材料符合国 (略) 规范标准,符合发包 (略) 分的材料品牌、最高最低限价区间、规格及其他技术要求。

2)承包人报送监理人审批的时间:承包人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应在采购前 (略) 采购 (略) 家、技术参数、品牌、质量等级等指标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及监理人,发包人及监理人收到承包人的书面报告后十四日内予以确认,经发包人及监理人确认后承包人 (略) 。

3)

8.6 样品

8.6.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8.8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8.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人负责  

9. 试验与检验

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2 试验设备

(略) 需要 (略) 所:按 (略) (略) 门要求。

(略) 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同上。

(略) 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同上。

9.4 现场工艺试验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通用条款   

10. 合同价款的调整

10.1工程变更

所有工程变更、技术洽商、价款变更只有经发包人同意并发出业主指令才后能实施,通用条款中监理人变更的权利由发包人享有。重大设计变更及涉及变更金额较大的工程设计变更确定后,设计变更涉及工程价款调整的、工程施工中出现新增项目,由承包人在该变更、新增项目启动前7天内向监理单位、发包人书面提出,经发包人、监理跟踪审核单位审核同意后调整 (略) 实施。

10.2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

2)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或其他特性;

3)改变合同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4)为完成工程需要追加的额外工作。

10.3 变更程序

10.1.3.1承包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  

10.1.3.2 批复期限:变更估价申请在资料完整无争议下14天内审核完毕。

10.4变更计价原则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详本章14.2条规定。

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不奖励。

    11. 价格调整

11.1.1价格波动的调整:不调整。

 

12.1 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略) 分项工程量清单子项不论其对应的项目特征和工作内容是否描述完整,都将被认为已包括《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中相应项目编码和项目名称及施工图纸、相关规范、标准、政策性文件、规定、限制和禁止 (略) 有工程内容及完成此工作内容而必须的各种主要、辅助工作;其综合单价应包括 (略) 需的人工费、材料费(不含进项税)、机械费(不含进项税)、企业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用等除增值税额、措施费(含安全文明施工费和竣工档案编制费)、 (略) 有费用以及合同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应由中 (略) 有责任、义务、一般风险及相应的费用。中标后比选人不再对 (略) 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不采用。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不采用。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不采用。

3、其他价格方式:不采用。

12.2 预付款

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不采用 

预付款支付期限:不采用。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不采用。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不采用。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不采用。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17.1.2  计量方法: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 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 *** 3)、(GB *** 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 (略) 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及补充项目清单明确的 (略) 。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一个月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不采用    

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 项〔总价合同的计量〕 (略) 计量:不采用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不采用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1)本工程发包人不付备料款或预付款。

2)发包人将工程进度款付到其中选人帐户上。工程进度款每月按发包人代表、总监理工程师、全过程造价控制单位审核工程价款的75%进行支付。当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经审核的工程价款之和(含工程变更价款)的80%,待工程交付使用并经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完毕后支付至审定结算总价的90%,剩余10%支付办法:5%作为审计预留金,国家审计审定金额为本工程最终结算金额,国家审计完毕扣除审减金额后予以支付; 5%作为质量保证金,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承包人完成缺陷责任,发包人签认了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后予以支付。

3)工程质量保修按建筑工程质量 (略) 。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12.4.3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采用。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不采用.

12.4.4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内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7天内。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14天内。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         

12.4.6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不采用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按通用条款  

13.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2监理人 (略) 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2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    

13.2.5移交、 (略) 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7天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 (略) 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按通用条款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按通用条款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3.3.3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13.6 (略)

13.6.1 (略)

承包人 (略) 的期限:工程接收后。

14.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在工程预验收完成后90天内将工程结算资料(含工程结算)报送监理单位审核。如因承包人原因未能按时提交结算资料的,自工程预验收完成后第91天起,每延误一天发包人按1000/天处以 (略) 罚金,直至合同总价的3%,并由承包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按通用条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14天内。

关于竣工付 (略) 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按第20[争议解决]执行。

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以中标的工程投标总报价作为暂定的合同总价,其最终合同价款以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为依据。

本合同含竞争性比选文 (略) 风险。

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10.1结算 (略) 。

6、合同约定费用:

1)比选人要求中选人完成合同以外施工范围内或施工范围外但与本施工项目有密切关系的零星项目,中选人应接受比选人施工要求,并在施工前14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比选人提出施工签证,比选人在7天内予以签证后施工。如比选人未签证, (略) 施工后发生争议,由中选人负责。

2)合同其它条款约定的费用。

14.4 最终结清

14.4.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 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按通用条款  

14.4.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无诤议情况下的期限:14天内。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7天内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2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 年。

15.3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不采用  

25%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不采用     

15.3.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不采用  

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不采用。

15.4保修

15.4.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   * 年。

15.4.3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 (略) 的合理时间:7天内。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不采用。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

按通用条款。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

7)其他:无。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    天后发包人仍不 (略) 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略) 范围内及变更以及周边衔接的工作内容的,造成发包人损失的,由发包人审核后的损失从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

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

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按通用条款。

16.2.3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无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 (略) 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不采用 

16.3承包人必须按月支付人工费,若有拖欠人工工资款时,发包人有权从月进度款支付中扣除,直接支付人工工资,承包人并因此承担工程结算总价0.1%的违约责任。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无。

17.4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无   

18.3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无。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按通用条款  

18.7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按通用条款   

20. 争议解决

20.3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 

20.3.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不采用。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不采用。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不采用。

其他事项的约定:不采用。

20.3.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不采用。

20.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方式解决:

1)向 (略) 市建 (略) 申请仲裁;

2)向沙坪 (略) 起诉。

21、补充条款

21.1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涉及的设计变更、签证与计量、材料价格核定以及工程款和竣工结算审核等工作,需严格按发包人相关管理办法 (略) 。

21.2承包人必须按月支付民工工资,若有拖欠民工工资款时,承包人承担工程结算总价0.1%的违约责任。若因承包人拖欠民工工资,导致民工集体上告、上访、闹事(如拦马路、拉条幅、爬塔吊等),影响公共交通秩序、干扰政府正常 (略) 会 (略) 为发生,每发生一次,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工程结算总价0.2%的违约金。

21.3承包 (略) (略) 市人民政府令164号《 (略) 市人民政 (略) 区易 (略) 密闭运输的通告》和 (略) 市人民政府《主城尘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第188号),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21.4因承包人原因解除合同,发包 (略) 履约保证金(如果有),并对已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 (略) 结算,并且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的一切损失。

21.5不可抗力造成损害的责任

不可抗力导致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由合同双方按以下方法承担: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 (略) 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承包人承担;2)发包人、承包人人 (略) 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 (略) 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5) (略) 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1.6承包人应按实提交结算报告,不得高估冒算,提交结算金额(包括设计变更、现场签证、 (略) 有经济、计量资料),与发包人审定金额比,其浮动比例应保持在正负5%以内(含5%);若浮动比例超出正负5%, (略) (略) 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附件

协议书附件:

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专用合同条款附件:

附件2: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3: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附件4: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附件5: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6: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平方米)

结构形式

层数

生产能力

设备安装内容

合同价格(元)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2

工程质量保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工程内容。

二、质量保修期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  5 年;

3.装修工程为2年;

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

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

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市政道路及附属工程为2年。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该工程质保期为2年。

三、缺陷责任期

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 (略) (略) 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四、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 (略) 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 (略) (略) (略) 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五、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       承包人(公章):

  址:      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话:   电  话:

  真:    传  真:  

(略) :     (略) :  

  号:       账 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附件3

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


文件名称

套数

费用(元)

质量

移交时间

责任人

 

 

 

 

 

 

 

 

 

 

 

 

 

 

 

 

 

 

 

 

 

 

 

 

 

 

 

 

 

 

 

 

 

 

 

 

 

 

 

 

 

 

 

 

 

 

 

 

 

 

 

 

 

 

 

 

 

 

 

 

 

 

 

 

 

 

 

 

 

 

 

 

 

 

 

 

 

 

 

 

 

 

 

 

 

 

 

 

 

 

 

 

 

 

 

 

 

 

 

 

 

 

 

 

 

 

 

 

 

 

 

 

 

 


 


4

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产地

制造年份

额定功率(kW)

生产能力

备注

 

 

 

 

 

 

 

 

 

 

 

 

 

 

 

 

 

 

 

 

 

 

 

 

 

 

 

 

 

 

 

 

 

 

 

 

 

 

 

 

 

 

 

 

 

 

 

 

 

 

 

 

 

 

 

 

 

 

 

 

 

 

 

 

 

 

 

 

 

 

 

 

 

 

 

 

 

 

 

 

 

 

 

 

 

 

 

 

 

 

 

 

 

 

 

 

 

 

 

 

 

 

 

 

 

 

 

 

 

 

 

 

 

 

 

 

 

 

 

 

 

 

 

 

 

 

 

 

 

 

 

 

 

 

 

 

 

 

 

 

 

 

 

 

 

 

 

 

 

 

 

 

 

 

 

 

 

 

 

 

 

 

 

 

 

 

 

 

 

 

 


 

5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6

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


   

姓名

职务

职称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一、总部人员

项目主管

 

 

 

 

 

 

 

 

 

其他人员

 

 

 

 

 

 

 

 

 

二、现场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副经理

 

 

 

 

技术负责人

 

 

 

 

造价管理

 

 

 

 

质量管理

 

 

 

 

材料管理

 

 

 

 

计划管理

 

 

 

 

安全管理

 

 

 

 

其他人员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略) 区公 (略) 网(www.cq *** 上下载。

 

 

 

 

 

 

 

 

 

 

 

 

 

 

 

 

 

 

 

 

 

 

第六章 图

(略) 区公 (略) 网(www.cq *** 上下载。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 (略) 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

 

 

 

 

 

 

 

 

 

 

 

 

 

 

 

 

 

第八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一、 (略) 分

(一)比选函及比选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资料

二、 (略) 分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含电子文档)

三、资格审查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二)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管理机构

(四)其他资料

四、 (略) 分

施工组织设计

 

 

 

 

 

 


 

 

 

 

 

 

 

 

 

 

 

一、 (略) 分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

         

 

比选申请文件

(略) 分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比选函及比选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其他资料

 

 

 

 

 

 

 

 

 

 

 

 

 

 

 

 

 

 

 

 

 


(一) 比选函

 

                      (比选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竞争性比 (略) 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        )的比选总报价,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定金额为      元,该工程项目经理为       。工期      日历天,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2.我方承诺在比选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3.随同本比选函提交比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   )。

4.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比选函递交的比选函附录属于合同 (略) 分。

3)我方承诺按照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 (略) 合同工程。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同时我方承诺接受竞争性比选文件及其附件、答疑、 (略) 有内容。

6.                                       (其他补充说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比选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合同条款号

约定内容

备注

 

1

项目经理

1.1.2.4

姓名:        

 

 

2

工期

1.1.4.3

天数:      日历天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年  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领取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申请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略) 保机构出具的201711月至20181月比选申请人 (略) 保证明料复印件。社 (略) 保证明,事 (略) (略) (略) 门在编证明。社保证明原 (略) 保部门公章( (略) 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电子章均可), (略) 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 (略) 出具, (略) 退还其比选申请文件。

3、项目授权投标代理 (略) 职责的,一经查实将会取消其在沙区项目授权代理人资格。中选人在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限内不得变更项目授权代理人,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三)其他资料

 

 

 

 

 

 

 

 

 

 

 

 

 

 

 

 

 

 

 

 

 

 

 


 

 

 

 

 

 

 

 

 二、 (略) 分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

         

 

 

比选申请文件

                                      (略) 分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三、 (略) 分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

         

 

比选申请文件

 

                                资格审查资料

 

 

 

 

 

 

 

 

 

 

 

 

比选申请人:(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二)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三)项目管理机构

(四)其他资料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年  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需按上述格式填写完整,不可缺少内容。在此基础上增加内容的不影响其有效性。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比选申请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领取   (项目名称)施工比选申请文件、 (略) 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比选申请人:                      (盖单位法人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号: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双面)

 

 

 

 

 

 

 

 


注:1、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不需要授权委托书,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活动及签署文件的除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外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 (略) 保机构出具的201711月至20181月比选申请人 (略) 保证明料复印件。社 (略) 保证明,事 (略) (略) (略) 门在编证明。社保证明原 (略) 保部门公章( (略) 公章或业务专用章或电子章均可), (略) 核验原件,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入比选申请文件一并递交。另外须准备一 (略) 出具, (略) 退还其比选申请文件。

3、项目授权投标代理 (略) 职责的,一经查实将会取消其在沙区项目授权代理人资格。中选人在比选申请文件有效期限内不得变更项目授权代理人,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二)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比选申请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略)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三)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社保

 

 

 

 

 

 

 

 

 

 

 

 

 

 

 

 

 

 

 

 

 

 

 

 

 

 

 

 

 

 

 

 

 

 

 

 

 

 

 

 

 

 

 

 

 

 

 

 

 

 

 

 

 

 

 

 

 

 

 

 

 

 

 

 

 

 

 

 

 

 

 

 

 

 

 

 

 

 

 

 

 

 

 

 

 

 

 

 

 

 

 

 

 

 

 

 

 

 

 

 

 

 

 

 

 

 

 

 

 

 

 

 

 

 

 

 

 

 


主要管理人员简历表

 

  

 

 

 

学历

 

  

 

 

 

拟在本合同任职

 

(略)

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比选人及联系电话

 

 

 

 

 

 

 

 

 

 

 

 

 

 

 

 

 

 

 

 

 

 

 

 

 

 

 

 

 

 

 

 

 

 

 

 

 

 

 

 

 

 

 

 

 

 

 



(四)其他资料

 

 

 


四、 (略) 分

[由比 (略) 编制]

 

 

 

 

 

 

 

 

 

 

 

 

查找同类项目:

内容包含关键词:嘉陵江大桥 土建

免费定制同类项目提醒 

招标进展阶段:报名中...

申请参与此项目:我要报名

附件类型:标书

查看详细招标要求: 附件下载
注册即可免费查看招标信息
立即免费注册会员
咨询电话:400-810-9688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相关单位

  • 邀请招标推荐权

    与您业务匹配的项目,邀请您直接参与,免资格预审

    认证服务
  • 面向业主推荐权

    急需采购大批设备或材料的项目,我们优先推荐

    认证服务
  • 项目唯一推荐

    对委托采招推荐供应商的项目,仅被推荐会员单位独享

    认证服务
  • 项目监测

    采招网提供项目监测服务,提供给会员单位

    认证服务
  • 同城活动

    采招网不定期组织同城活动,您可以申请主办活动

    认证服务
公司名称*
姓名*
手机号*

您已成功参与促销活动!
稍候客服经理将会与您联系,请保持通话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