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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嘉镇、鹤游镇、坪山镇、略理厂技改项目和垫江四中、略理站建设项目已由垫江发改委函[2016]93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垫江略,略条件,略,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略范围
2.1建设地点:周嘉镇、鹤游镇、砚台镇、坪山镇、略、略区。
2.2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3工程规模及内容:对现有周嘉镇、鹤游镇、砚台镇、坪山略技术改造,略理站和略理站,工程投资约50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及图说、略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甲级(废水类或综合类)资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三级及以上略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略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略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月#日起,在X公略(http:/ *** )略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略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略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X公略(http:/ *** )略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略文件费,售后不退。投标人略文件的费用,略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X公略(X市X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X人民政略、X市X公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代理机构: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周嘉镇、鹤游镇、坪山镇、略理厂技改项目和垫江四中、略理站建设项目已由垫江发改委函[2016]93号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资金。招标人为垫江略,略条件,略,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略范围
2.1建设地点:周嘉镇、鹤游镇、砚台镇、坪山镇、略、略区。
2.2计划工期:50日历天。
2.3工程规模及内容:对现有周嘉镇、鹤游镇、砚台镇、坪山略技术改造,略理站和略理站,工程投资约50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及图说、略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环境污染治理资质证书甲级(废水类或综合类)资质、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三级及以上略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略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略无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月#日起,在X公略(http:/ *** )略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答疑、补遗、最高限价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略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略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在X公略(http:/ *** )略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略文件费,售后不退。投标人略文件的费用,略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X公略(X市X公园县级机关2号综合办公楼2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略、X人民政略、X市X公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代理机构:略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有关招标的具体要求及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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