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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
1.拟征收范围:石略片区项目(见红线图)。
2.拟征收建筑面积:住宅5105㎡;非住宅1775.29㎡。
3.拟征收户数:住宅49户;非住宅1户。
二、略需资格条件
1.评估机构是法人代表本人,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评估机构是法人代表委托人,具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委托代表人的身份证,法人代表身份证。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3.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4.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具有有效的二级以上的资质。
评估机构报名时应提交申请书、略简介等相关资料。
三、评估机构费用
按《国家计委、略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略,对室内略评估的,按单位每户3000元,其他产权房每户1000元的标准收取。
四、本次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时间安排及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略需红线图由评估机构在报略向石柱县征收拆略索取。
(二)略、报名及选择时间。
2.报名时间:2017年#月#日
3.评估机构的选择时间:(略通知)
(三)报名地址:石柱县征收拆略(石柱县南略区综合办公楼7楼)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石柱县征收拆略
联系人:秦老师
联系电话: ## 或 ##
X征收拆略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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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咨询电话:400-810-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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